「六四」陳希同出書 八九平反前奏?(圖)


89年6月4日清晨時份,已佔領天安門廣場的解放軍,放火焚燒雜物(蘋果日報)

【看中國記者林曉舟綜合報導】六四事件23週年之際,當年時任北京市市長陳希同的訪談被印刷成書《陳希同親述 眾口鑠金難鑠真》,在香港發行,引起各界關注,此書成為探索六四真相的又一素材。作為六四事件被公認的主要責任人之一,陳希同記憶中的六四又是怎樣的歷史呢?

今年八十歲的本書作者姚監復曾經是趙紫陽的智囊人物,退休前是農業經濟研究中心研究員。書中陳希同主要澄清兩件事情,一是反駁《李鵬六四日記》中所披露的自己在六四事件中幾個關鍵問題的做法。二是申訴自己的16年因貪腐罪而承受的是冤獄,認為自己是權利鬥爭的犧牲品。

1. 否認誤導鄧小平

六四發生以來,陳希同作為當時的北京市市長,一直被認為在六四中,其對鄧小平有誇大學生運動的威脅,誤導鄧小平做出流血鎮壓決定。

對此,陳希同在訪談中反覆說明, 「鄧小平的政治判斷力極強,資訊來源和管道很多,是不會被欺騙和上‘謊報軍情’的當的」,陳借用趙紫陽對鄧小平的評價,以證明自己的觀點:「如果鄧小平會被騙上當,那就不是鄧小平了」。陳希同說鄧小平有很多耳目,他可以掌握北京市都不瞭解的情況,而且天安門廣場上的學潮情況,北京市的人誰不知道,鄧小平怎麼會不知道。陳希同認為「說鄧小平受騙,是低估了鄧小平」。

而對於陳希同是否向中央上傳簡報誤導過中央,他將責任歸咎於時任市委書記李錫銘。陳說,「我作為市長,沒有簽發向中央上報學生運動的簡報。這一類政治思潮方面的簡報,是由北京市委書記、政治局委員李錫銘簽發上報的」。包括當時重要會議,由於他還不是政治局委員,所以也沒有參加,也不知道當時上層爭論是如此激烈。會議精神都是李錫銘參加後傳達的。陳希同還指,當時李錫銘緊跟江澤民,後在鄧小平南巡講話後,江澤民為自保,推出了李錫銘承擔阻礙改革的責任。陳希同保外就醫後曾與李錫銘見面,談到陳的入獄,陳希同一句「把我打入監獄,不是你的意思」,李錫銘聞後落淚。同時李錫銘說,江澤民是個政治投機者,而李鵬是個大混蛋。

2. 否認曾擔任戒嚴正指揮

再一個六四中的關鍵問題就是陳希同到底是否擔任過戒嚴正指揮,陳希同對此稱,自己是在2010年看了《李鵬六四日記》才知道李鵬對其曾有此任命。此前,包括一九八九年當時,沒有任何人、任何文件通知過他這一重要任命。

陳說:「我自己不知道我是北京戒嚴指揮部正指揮,我也沒有在一九八九年去指揮戒嚴」,「我想有機會時,要請問李鵬:什麼時候你或者指定過另一個人通知我是北京戒嚴指揮部的‘正指揮’嗎?」。

姚監復對陳希同的這番澄清的看法是:「陳希同談話中的觀點,與我的觀點並非全都一致。但有兩點我覺得是真實的。第一,他不是貪官,他是想把禮品捐給人民藝術劇院,放在辦公室只是為了估價。第二,他不是北京戒嚴指揮部正指揮。我覺得這兩點是最主要的,應該也是沒有爭議的」。

3. 承認宣讀過《關於制止動亂和平息反革命暴亂的情況報告》

「六四」鎮壓後,陳希同曾以北京市長兼國務委員的名義,向人大常委會做《關於制止動亂和平息反革命暴亂的情況報告》,至此學潮被定性為「暴亂」、當局鎮壓是「平暴」。陳希同在回憶此事時說:「這些報告在討論時,我沒參加……我是照本宣科。」

在陳希同的自述中,另一個主要目的是想申訴他16年的牢獄生活是冤案。而陳希同口述回憶的也有寄希望出書等待當局平反

該書的出版商原趙紫陽的秘書鮑彤的兒子鮑樸說,當事人的回憶,即使是一面之詞,也是研究歷史最好的材料。「陳希同訪談中,我最感興趣的是他作為當事人,在‘六四事件’中究竟負多大責任,陳希同有責任講清楚事實,他的訪談如今公開了,可由讀者自行判斷。歷史並不是任人打扮的女孩,一些重大歷史事件的真相,畢竟是隱瞞不了的。」

六四平反是否指日可待

《蘋果日報》以《難敵歲月的煎熬,天安門父母親真的絕望了》報導了在六四23週年前夕,5月24日,一位當年遇難者的父親軋偉林,自縊身亡,他的遺孀說,在死前2天夢到了兒子,老人痛苦不堪,留下遺書表示,二十多年來,政府不聞不問,老人決心以死抗爭。天安門母親(六四期間因兒女死難的母親群體)發表訃告說,長期的悲痛和壓抑,最終導致軋偉林的絕望,他「以死來抗爭政府當局的殘忍與無道,真是舊怨未了又添新孽」,據訃告證實,軋偉林是該群體中第一個採取自殺方式抗爭的天安門難屬。

而《陳希同的親述》一書的作者姚監復5月31日接到原單位黨委書記的約談和警告,要求此書暫緩發行,姚監復認為透過此舉,更能證明當局目前尚無對六四事件鬆動的任何跡象:我原來就說不可能,平反是遙遠的未來的事。

然而,王薄事件發生,使共產黨內部的危機無法隱藏,整個局勢的發展也使當局對六四的立場有著微妙的變化。

其中引人關注的一個新聞是,5月27日和28日兩天,貴州民主人士在貴陽市區,進行紀念六四23週年活動,連續2天,當局未進行干擾,主辦者糜崇驃對港媒表示,這是警方首次對他們的民主活動採取不干涉態度,他認為,這與中央高層出現分歧有關。雖然當局這種沉默,在海外媒體對此事大量報導後被打破,貴州民主人士在5月30日仍舊被帶走。

而此前,《金融時報》曾報導,近年來,中國總理溫家寶曾三次在高層秘密會議上提議平反六四事件。但如何定義這個平反?是否是承認當政者執政錯誤?既然是錯誤的話,當時的責任人是否要接受法律審判?而依據49年以來平反的歷史經驗:在1978年到1985年之間,胡耀邦組成了一個「平反冤假錯案」辦公室,平反了300多萬在「反右」、「文革」當中受到迫害的知識份子和幹部,也連帶給在文革前後發動的歷次政治運動當中受到迫害的人平了反。平反的內容就是恢復名譽、補發工資,卻無法補償這些人或其家屬在二、三十年當中受到痛苦。

如果按照這個模式平反六四的話,除了對死難者的撫恤外,那麼對造成六四慘案的責任人和既得利益者如何追究,以及現行作為執政黨本身是否仍有繼續執政的資格,是否在問題之列?胡耀邦曾開創性地用平反給在運動受到迫害的知識份子們一個說法,而他自身也需要體制內的平反。在現行體制下,對各種錯誤,是否都可以不停的依靠平反來告終?但不管怎樣,平反必然會帶來真相的大白,這是人們一直的期盼,也是避免前車之鑒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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