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憲法的幾個不同

最近在讀《歷史深處的憂慮》,感觸很多。剛剛恰好看到署名為「關敏」的人寫的一篇中美憲法五大不同。其中有些不同明顯是為了湊夠五大而加上去的,所有刪去部分,再加上一些自己讀《歷史深處的憂慮》的感受,一併發出來。

1)美國憲法莊重,簡潔。中國憲法就像資料庫,經常增刪查改。

美國憲法只有7條,加權利法案10條,只有17條,從1787年到現在,歷時225年,只有17次修改,每次修改只增加1條修正案;任何人,只要有心,均可熟練到倒背如流的程度。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63年,共頒布了5個不同的憲法版本,平均11年1個憲法版本,1982年憲法有138條,外加一個1956字的序言,共修改4次,每一屆人大均進行修憲。

2)美國憲法限定政府行為,中國憲法限制公民行為

美國憲法與憲法修正案有143個「不得」與「應當」,平均到每條有20.5個之多,所有這些「不得」與「應當」均指向「國家」,包括「國家、國家機構、國家法律、國家工作人員」,即:上層對下層負責,國家不得(或者應當)對民眾如何如何;中華人民共和國1982年憲法36個「不得、應當」,無一個指向「國家」,只有0.33個指向「國家機關」,即憲法第三十六條:「……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其餘35.67個「不得、應當」均指向「地方、組織、團體、公民、個人」。

3)讓人無奈的憲法序言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最扎眼的是它的序言。憲法的序言有1900多個漢字,「毛澤東」反覆出現了3次,「中國共產黨」4次,「主義」36次;其意義極為重要。

當我們看到美國憲法時,就會驚訝,尤其是看到前面的序言:We the People of the United States, in Order to form a more perfect Union, establish Justice, insure domestic Tranquility, provide for the common defence, promote the general Welfare, and secure the Blessings of Liberty to ourselves and our Posterity, do ordain and establish this constitution for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僅此而已,不過短短50 餘字。翻譯成中文如下:「我們美利堅合眾國的人民,為了組織一個更完善的聯邦,樹立正義,保障國內的安寧,建立共同的國防,增進全民福利和確保我們自己及我們後代得享自由帶來的幸福,乃為美利堅合眾國制定和確立本憲法」。譯成中文亦不過近百字。沒有見到什麼獨立戰爭的光榮、偉大、正確。而其核心是在於 form a more perfect Union (樹立一個強大的國家),但同時必須保障每一個人的權益,給人民帶來幸福。實際上是在政府人民間建立的一紙合同。要約束有限政府,賦予民主自由。特別是「We the People」這句開頭,幾乎是被引用次數最多的英文。

而中國憲法的序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贏得了舉世皆知的稱譽:「歌德式的憲法」,是「為共產黨歌功頌德」的簡稱。

此外,美國憲法中對公民言論自由的表述:「Congress shall make no law respecting an establishment of religion, or prohibiting the free exercise thereof; or abridging the freedom of speech, or of the press; or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peaceably to assemble, and to petition the Government for a redress of grievances.」

在美國,公民自由是天賦的,不可剝奪的。而在中國,自由是依法享有的,隨時可以依法剝奪的!

4)總結:

美國的憲法非常精確地體現了「天賦人權」的觀念,政府是人民建立的,談何賦予公民權利,政府有什麼資格「賦予」公民權利,它唯一需要做的、能做的就是規定自己不能侵犯公民的權利。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本文留言

作者Jake Jones相關文章


近期讀者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