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陳光誠於5月30日(週三)發表在《紐約時報》上的同名文章:
自從五月十九日抵達美國以來,有人問:你來這兒想做什麼?我之所以來美國,是為了在這短期學習,而不是政治庇護。但我在這學習的同時,也希望中國共產黨及其政府徹底調查過去這七年以來對我和家人所強加的於法無據的懲罰。
我在北京朝陽醫院住院的時候,當我離開庇護我的美國大使館的時候以及美國政府官員與中國政府談判安排我與家人團聚的時候,我都一再要求中國政府徹查。中國政府高級官員向我保證他們會徹底調查,公開處理,並通知我調查結果。我希望他們會恪守承諾。中國政府過去經常食言。我在此敦促美國及其它民主國家一起監督,並視中國政府調查進展情況採取相應行動。
中央,山東,臨沂市和沂南縣政府必須回答許多問題。為什麼從2005年起將我和家人非法拘禁於東師古村的家中,不允許我們與村民和外界的聯繫?為什麼2006年編造謊言指控我破壞公共財產和聚眾妨礙交通,在沒有證人和辯護律師的情形下對我進行鬧劇式審判,並把我關進監獄四年三個月?在我2010年釋放出獄後,又是根據什麼法律,將我和我的家人居住的屋子變為一所跟監獄嚴厲程度相等的監獄?
中國政府必須面對的根本問題是官員的無法無天。中國不缺法律,而是缺法治。因此,經手我的案件的官員們多年來通過各種方式公開蔑視國家法律。
雖然中國刑法如同世界各國的一樣需要不斷更新,如果認真實施仍能給與公民相當程度的保障,防止被隨意拘禁,逮捕和起訴。幾十年來,為了防止重現1950年代的反右運動、"群眾運動"以及後來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那樣的夢魘,無數執法官員,律師及法學教授在中國致力制定憲法與各種法律。
但是實際上,如同對我和我的侄子陳克貴的案子一樣,這些保護措施經常被忽視。自從今年4月當地警察發現我逃離村子後,氣急敗壞地帶領一群打手,他們無人著制服,沒有搜查令,沒有逮捕令,也沒人說自己是什麼人,半夜爬牆闖進我大哥陳光福家中,將門踹開,慘無人道地毆打我大哥。
將我的大哥拘禁起來之後,這群人又兩度回來,用鎬柄毆打大嫂和陳克貴。陳克貴不得已摸起菜刀反抗,劃傷其中三位打手,但未殺人。
從此32歲的陳克貴便荒謬地被冠上涉嫌"故意殺人"的罪名,拘禁在沂南縣看守所,完全與世隔絕。想必承受的酷刑比他父親有過之而無不及。儘管中國1998年已簽署《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並制定相應的國內法實施該公約,但在中國酷刑逼供司空見慣。他們一家聘請的律師至今沒有一人能夠正式接案,反而是官方宣布陳克貴必須接受政府控制的法律援助律師。
儘管中國還沒有人身保護狀這類法律,但目前的司法制度規定檢察官獨立辦案,可以糾正警察的違法行為。而法官也必須獨立審判糾正檢察官和警方。
在中國,重要案件都是由共產黨政法委控制,而非司法官員。從沂南縣基層法院到北京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制度的每個層面上,是政法委指揮警察,檢察官和法官,於是,原來面似獨立運作的人員轉變成為一個所向無敵的武器。政法委的所作所為已將幾十年的法治建設成果付諸東流。
我現在和家人安全抵達紐約。夫妻倆也有以前在中國所期盼的學習法律的機會。但是雖然我們能夠學習,並且自由地與美國法律界官員,教授,改革家會面,但試圖幫助我和侄子陳克貴的辯護律師仍然每天面對威脅,危險與不公。
針對我的案子進行調查時,中國中央政府必須面對書本上的法律和實際上的法律之間的這種關鍵性差異。
今年秋天,十八大將選出新的領導。他們所面對最大的挑戰可能就是黨委政府的無法無天行為。
確實,國家的穩定可能決定於他們這方面的政策。中國現在正處於一個歷史性轉型的關鍵時刻。希望新領導能把握機會。就如古人所言,己不正,焉能正人?
作者簡介:陳光誠現在以特殊學生身份就讀於紐約大學法學院亞美法律研究所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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