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希同出書 劉志軍出局 江系潰散
六四天安門事件23週年前夕,當年的北京市委書記陳希同在香港出書,否認過去對他的貪腐指控,他並說在權力鬥爭中,對手會用一切卑鄙手段奪取權力。同一時間,中共官方公布前鐵道部長劉志軍被開除黨職。兩個消息巧妙地結合,江澤民的對手出書與江澤民的人馬出局,外界分析這顯示江家幫分崩潰散。
今年82歲的陳希同是北京前市委書記,他在1989年六四事件中擔任北京市長。1995年時被指控貪污腐敗,而後在1998年被判囚16年。
事隔多年,陳希同在香港出書,說明對他的處置是文革以後涉及高層領導人,最嚴重的不公平審判。他還說,在權力鬥爭中任何事情都會發生,因為對手會用一切卑鄙手段去奪取權力。
他並對香港媒體表示,自己是六四事件中的「傀儡」。
過去,陳希同被認為是前中共領導人江澤民的死對頭,才會在權鬥角力中被迫下臺,但他在新書中否認自己策劃反對江澤民。
時事評論員文昭:「陳希同是由於和江澤民的政治鬥爭當中失勢,被貪腐的罪名整肅判刑的,他現在能夠接受採訪,並且把訪談的內容整理出書,這也就表明江澤民的影響力正在衰退,也就是說江澤民當年的政敵現在能夠重新發聲,也就顯示了江澤民的力量衰弱了。再有一個問題是陳希同想極力撇清他和六四之間的關係,想洗清自己的責任,這也就表明在共產黨圈內的人呢,都是想竭力把自己和當年的血債啊,區分開來,都不想為自己當年的血債揹負責任,而江澤民是靠六四事件發家的,走上了最高統治者的位子,這也就更加顯得共產黨內這些血債派的孤立。」
另一方面,前中共鐵道部部長劉志軍遭到開除黨職,並移送法辦。劉志軍從去年2月被免去鐵道部部長一職,一年多後才又隔除黨職,其中不排除黨內鬥爭的因素在內。
時事評論員傑森:「換句話說,任何在這個過程中還有想給他說情的人,因為動車事件,因為江澤民派系的進一步示弱,就證明他已經完全沒有可能被救下來的可能性。」
中共鐵道部長期以來受江派所控制,隨著劉志軍及高鐵項目負責人張曙光的相繼落馬,有分析認為,這是胡錦濤打擊江澤民派系的大好時機。
在六四事件23週年前夕陳希同在一部即將出版的新書中否認對他的腐敗指控以及他在1989年六四鎮壓中的作用。他表示,六四事件中我只是一名傀儡。外界認為,陳希同此時現身,對當時的政敵江澤民絕非好消息。
六四事件只是傀儡
今年82歲的陳希同去年及今年,在北京的醫院接受訪問,由香港出版社輯錄成書。出版這本書的鮑樸說,今次是罕有地,由被指是六四事件幕後黑手的人,第一身談及當年詳情,陳希同認為自己在六四事件中,承擔過多的責任。
在六四事件中時任北京市長陳希同認為,他在六四事件中只是一名傀儡。他否認曾向已故中共元老鄧小平誇大學生運動的威脅。他指出,在下令鎮壓示威一事上,鄧沒有被下屬誤導,因鄧小平廣佈線眼。「鄧小平怎會被欺騙?說這話的人是低估了鄧小平。」
陳希同曾參與學生對話,1992年升任北京市委書記,但他否認他是六四事件的總指揮的說法。
知情人透露,陳希同他看到網傳本《李鵬日記》中有他的大照片,下邊文字說明他是「北京戒嚴指揮部正指揮」。實際上,李鵬根本沒有告訴過陳希同,要他擔任北京戒嚴指揮部正指揮。他根本不知道,到了2010年,才知道李鵬任命他擔任正指揮的。
知情人透露,陳希同針對《李鵬日記》等回憶錄的謊言、曲筆寫了一首詞。曰:《莫教後人考證難》。開篇第一句就是:「歪曲竄改何時了?」。
被指腐敗是被江澤民陷害
陳希同被控自1991年7月至1994年11月,在對外交往中接受貴重禮物22件,共計價值人民幣55.5萬餘元」。陳希同為此貪污罪被判13年,因怠忽職守罪被判4年,兩罪並罰共計有期徒刑16年。
但是,陳希同在書中提到對他的腐敗和濫用職權指控說,那是文革以後涉及高層領導人最嚴重的不公平審判。他說:說:「在權力鬥爭中,任何事情均會發生。對手會用一切卑鄙手段去奪取權力。」
對於法院認定陳希同貪污的唯一事實證據是所謂「貪污禮品」,將禮品「據為己有」,知情人對此也予以了澄清。
知情人透露:當時江澤民視察北京人民藝術劇院時,瞭解到劇院經濟困難後,由中宣部通知北京市:要支持人藝。陳希同市長批准市財政分兩次撥付了35萬人民幣給人藝。後來,北京市委、市政府接受建議,正式批准成立「北京人民藝術劇院基金會」,預定向海內外籌集1億元。陳希同積極協助基金會向香港董建華、李嘉誠等人及北京旅遊局等部門,募集了大筆資金。陳希同本人擬將在本人名下的禮品,按照上級可捐獻的規定,估價後捐獻給人藝基金會。陳希同要秘書從外事辦將他名下的禮品,寫借條後借出來統一放在他辦公室,請西單商場、北京國際友誼商店總經理估價。由於估價只有十幾萬元,陳希同計畫,大家把禮品湊到50萬、100萬元,再一起捐給人藝,算一件善舉。
因此,陳希同將自己名下的禮品借到辦公室,請內行估價,動機是為了給人藝捐錢,而不是自己貪污。這些公開活動,許多人都知道,市政府、市委當事人都在世,可以作證。
知情人透露,為了向人藝基金會捐款,陳希同要秘書開借條向外事辦借來他名下的禮品,放在辦公室進行評估。這有外事辦保存的借條為證,並非「據為己有」的贓物,所以構不成貪污罪名。因此,從動機和行為方面,陳希同沒有貪污問題,判處陳希同犯貪污罪,沒有事實根據,屬於冤假錯案。
知情人認為,法院判陳希同指使、縱容王寶森動用財政資金,修建兩座「豪華別墅」,其行為構成怠忽職守罪。其罪名也不能成立。因為,從電視錄影和組織幹部實地參觀大家都可以看出,這兩座所謂的「豪華別墅」,實際上只不過是兩個公家的普通招待所,虎峰山莊和懷柔果品實驗地。而且市長、副市長有分工,王寶森對這兩個招待所未向陳希同報告過,陳希同也沒對這兩個招待所做過任何批示。因此,陳希同不應承擔任何具體法律責任,構不成「怠忽職守」罪。
陳希同為何被江澤民只於死地?
據悉,當年陳希同與鄧小平關係非常好,江澤民被提到北京,陳心裏不平衡也看不起江。在1995年初,陳希同曾聯合省級幹部,給鄧小平寫聯名信舉報江澤民。但是鄧把信交給薄一波,想讓薄一波看一看他推薦的江澤民是個什麼貨色。而薄一波卻把江叫來,據悉,江一身冷汗、戰慄不已,最後薄江達成交易,薄説明搞倒陳希同,從周圍下手,而江給薄熙來及親信加官晉爵。
薄熙來這些年能在仕途上飛黃騰達就是憑著父親薄一波手裡有陳希同向鄧小平告江的那張狀紙,內容只有陳希同、鄧小平、薄一波和江澤民四個人知道的那張紙。
所以以後,江澤民想盡辦法要致陳希同與死地。在鄧小平死後,當年陳希同案就是江澤民一手操辦的。所謂的陳希同貪污,就是欲加之罪。現在看來,陳希同在中共高官中還是個大大的清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