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食禮儀,按《禮記·曲禮》所述,先秦時已有了非常嚴格的要求,在此條陳如下:
「虛坐盡後,食坐盡前。」在一般情況下,要坐得比尊者長者靠後一些,以示謙恭;「食坐盡前」,是指進食時要盡量坐得靠前一些,靠近擺放饌品的食案,以免不慎掉落的食物弄髒了座席。
「食至起,上客起,讓食不唾。」宴飲開始,饌品端上來時,作客人的要起立;在有貴客到來時,其他客人都要起立,以示恭敬。主人讓食,要熱情取用,不可置之不理。
「客若降等,執食興辭。主人興辭於客,然後客坐。」如果來賓地位低於主人,必須雙手端起食物面向主人道身,等主人寒暄完畢之後,客人方可入席落座。
「主人延客祭,祭食,祭所先進,殽之序,遍祭之。」進食之前,等饌品擺好之後,主人引導客人行祭。食祭於案,酒祭於地,先吃什麼就先用什麼行祭,按進食的順序遍祭。
「三飯,主人延客食胾,然後辨殽,客不虛口。」所謂「三飯」,指一般的客人吃三小碗飯後便說飽了,須主人勸讓才開始吃肉。
宴飲將近結束,主人不能先吃完而撇下客人,要等客人食畢才停止進食。如果主人進食未畢,「客不虛口」,虛口指以酒漿盪口,使清潔安食。主人尚在進食而客自虛口,便是不恭。
卒食,客自前跪,徹飯齊以授相者。主人興辭於客,然後客坐。「宴飲完畢,客人自己須跪立在食案前,整理好自己所和的餐具及剩下的食物,交給主人的僕從。待主人說不必客人親自動手,客人才住手,復又坐下。
「共食不飽。」同別人一起進食,不能吃得過飽,要注意謙讓。「共飯不澤手。」當指同器食飯,不可用手,食飯本來一般用匙。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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