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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報雲南殺人魔案 避談撼人情節(圖)

 2012-05-28 01:03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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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失蹤者(看中國配圖)

【看中國記者歐陽光編譯報導】據法新社5月27日(週日)報導,中國官方新華社週日打破沉默,證實一名男子在雲南因涉嫌殺害了11名男子被捕,但新華社沒有提及該男子「同類相食」的情節,也不含此前一些報導中披露的圖片。

來自中國大陸和香港上週五的新聞報導稱,這名叫張永明的56歲男子,曾因故意殺人而被判刑,後於1997年出獄(返回雲南晉寧老家),他將受害者的屍體剁碎,當做肉賣給不知情的消費者。

廣西新聞網站上週報導說,張永明兩個多星期前在雲南的一個村莊被捕,在那裡他被稱為「吃人魔」。報導引述當地居民的話說,他們曾見過在他家掛著綠色的塑料袋,袋子頂部露出凸出來的白色骨頭。

但新華社在其週日的「獨家」故事中,沒有提及嫌犯的「同類相食」行徑,也不含有此前一些報導中披露的圖片。

此前(5月23日)新華社的一篇報導中,只是說北京已派遣了一個專家小組前往被告所在的雲南省,督辦晉寧多名少年的失蹤案。

上週有關這一恐怖案件的報導,在全球各地成為頭條新聞 – 但後來被從中國的網際網路站上拿下,網上搜索「雲南失蹤」等詞也被屏蔽。

中國媒體在報導非政治性犯罪案件時,通常幾乎不受限制,目前不清楚為什麼這起雲南案件的細節會遭到審查。

吃人肉案件在中國是尤為敏感的話題。在中國1950年代後期的大飢荒期間,吃人肉成為活下來的某種方式。

新華社週日的報導援引公安部的話說,「大量的物證和DNA比較表明,晉寧縣南門村的張永明殺害了11名男子。」

「謀殺後,張使用各種手段,包括肢解、焚燒和埋藏,來毀滅罪證。」

據稱張是在其居住地附近,對單獨行走的受害人實施暴力襲擊。

香港英文虎報報導說,警方進入張永明的家中,在一些酒瓶子裡發現了保存著的人類的眼球-像蛇酒那樣,還看到掛起來晾乾的一些看上去是人肉的東西。

虎報報導說,警方擔心張曾用人肉餵他的三隻狗,並把其餘人體部分在市場上銷售,他稱那是「駝鳥肉」。

新華社週日的報導引述公安部的話說,公安部將與地方當局合作,懲罰任何發現有失職的警務人員。

網民對官員們沒有盡早解決該案表示沮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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