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0年以後,人類社會出現了歷史上最為嚴重的幾次飢荒。但與通常認為的不同,在現代社會自然災害已不再具備造成大範圍飢荒的能力,自然災害一直被當做了引發飢荒的「替罪羊」。
從烏克蘭飢荒到中國的「三年困難」時期,再到不久前發生在「非洲之角」的飢荒。「天災」被想當然的當成了導致大多數飢荒的原因,但事實上,在1900年後,致死人數最多的幾場大飢荒前後都沒有發生重大的自然災害,一些飢荒發生時的氣候狀況甚至可以用「風調雨順」來形容。
現代社會餓死人數最多的「大飢荒」,都不是由嚴重的自然災害引起的
在古代,自然災害與大規模的飢荒的確有著直接的聯繫,但在現代,這種情況已經發生了改變,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阿瑪蒂亞·森認為:現代農業技術的引入和貨物運輸變得更加便捷,已經從技術上根除了自然災害引發大飢荒的可能性。發生現代飢荒的原因並不在於生產的糧食不夠,而是在於需要糧食的人無法及時與有效地獲得糧食。
1990年以後發生的幾次大飢荒,很好的佐證了阿瑪蒂亞的觀點。最典型的例子是蘇聯1933年發生的「烏克蘭大飢荒」,這場飢荒至少造成了250萬人因飢餓死亡。而根據《Climate and food problem in Russia:1900-1990》對近100年蘇聯氣候的統計,發現在當時的烏克蘭和俄羅斯西部,雖然有旱災發生,但並不是大範圍和異常的,而且糧食的減產數也無法和飢荒致死的人數相對應。
另一個例子是中國的「三年困難」時期。目前對這三年飢荒造成的死亡人數還有爭議,多數研究者都認為致死人數在1600萬-4000萬之間,CBCNEWs也在2010年10月的報導裡將這場浩劫評為史上致死人數最多的災難。撇開致死人數的爭議不談,從一些文獻記錄的細節裡,仍可看出當時災難的嚴重程度。《李治國:大飢荒年代的投槍行為》中這樣形容那幾年的狀況:「人們每時每刻都處在飢餓中,見面時的主要話題就是‘吃’,俗稱‘精神會餐’。」,郵局櫃台上放的帖信封的糨糊都會被飢民偷吃舔光。更嚴重的,根據2008年10月《炎黃春秋》雜誌的《通渭問題——「大躍進」五十週年祭》報導,在甘肅通渭甚至出現了「人吃人」的慘狀。官方的數據也透露出了當時人道主義災難的嚴重,根據1996年中國統計出版社出版的《中國災情報告》,在1961年飢荒最嚴重的年份全國有3039萬人嚴重營養不良,賣兒送女的案例發生了666000起。
世界災難資料庫和史料證明:中國3年大飢荒並非自然災害所致
但造成中國「三年困難時期」大飢荒的凶手並不是自然災害。現世界銀行首席經濟學家林毅夫在1990年撰文《Agricultural Crisis in 1959-1961》指出在中國這樣一個幅員遼闊的國家,大面積的持續災害在統計學上可能性很低。查閱國際災難資料庫(The OFDA/CRED International Disaster Database)也證明了他的觀點,在這三年中,除了1958和1959年分別發生在河南、華東地區兩次洪水和局部地區的乾旱外,沒有找到1959-1961年有異於往年的全國大範圍的災害。即便根據官方的數據,1981年版的《中國統計年鑑》也同樣表明「自然災害說」站不住腳,《年鑑》顯示1957年全國成災耕地面積是1498萬公頃,而「三年困難」時期開端的1959年的耕地成災面積只有1373萬公頃,還低於1957年;1960年和1961年雖然成災面積超過了2000萬公頃,「三年困難時期」之後的1963年的耕地成災面積同樣也超過了2000萬公頃,但1963年卻沒有發生過大範圍的飢荒。對《中國近500年旱澇分布圖集》和《全國各地歷年旱澇等級資料表》中120個水文觀測點的數據進行整理後,學者金輝甚至認為這三年的天氣甚至較常年還要好。特別是四川省的統計數據:1958年四川糧食產出增加了5萬噸,可當年的死亡率卻由1.21%上升到2.52%。四川雖然在1959與1961兩年的旱災受災面積較大,但是比1966年的旱災受災面積還要少30%左右。可在1966年四川並沒有人口並沒有負增長,而1959到1961年在四川卻連續4年出現人口負增長。
當然,這樣的案例也不侷限在中國和蘇聯。1974年,孟加拉國發生嚴重飢荒,有435萬人淪為飢民。人們普遍將飢荒的原因歸結於洪水造成的農作物大面積減產,但奇怪的是,根據S.R.SEN對1974年飢荒的調查發現,當飢荒爆發時正是孟加拉糧食產量的高峰時期。1974年孟加拉糧食產量比前一年增長13%,連人均糧食產量也增長了5.3%。2010年發生在尼日的飢荒也是如此,當年,該國發生了乾旱和蝗蟲入侵,自然災害造成的糧食減產只比5年來的平均水平減產了11%,並非不可收拾,卻使得全國1/4的的人口,即360萬人無糧可吃。
飢荒現象其實是地緣政治產物,每次大飢荒背後都有「人禍的影子」
巴黎第四大學教授西爾維·布呂內爾博士曾說過:「營養不良是貧窮落後的結果,而飢荒現象則是地緣政治的產物。」現代的飢荒正是如此,每一次大飢荒背後都有「人禍的影子」。
還以「烏克蘭」大飢荒為例,在烏克蘭發生大飢荒時。因為消息被嚴密地封鎖,宣傳機構和官方人士在不同的場合對飢荒均矢口否認,使得外界根本不相信飢荒的存在。在災區外,人們依舊過著像以往一樣的生活,在歐洲的人們甚至還吃著從蘇聯進口的糧食。飢荒發生時訪問蘇聯的英國劇作家肖伯納說:「俄國發生飢荒的消息是謠言,我可以證實,俄國的糧食供應在我旅行期間比任何時候都好。」美國《紐約時報》記者沃爾特·杜蘭蒂於也在1933年,就是飢荒最嚴重的時候的一篇報導中說:「烏克蘭根本未發生飢荒,而且也不可能發生。」而在災區內,有至少250萬人死於飢餓。
「三年困難」時期的中國情況也類似,當時糧食分配極度不均衡。城市和農村之間,因飢荒而死的人數差異巨大。跟據香港科技大學龔啟聖的調查,在1958年至1960年間,中國的城市人口死亡率由9.22‰上升至13.77‰,三年時間僅上升4.55‰,增幅為49.35%;而同期農村人口的死亡率則由12.50‰上升至28.58‰,上升近16.08個千分點,增幅高達128.64%。以災情較嚴重的安徽省來看,1960年官方的死亡率數據為68.6‰,而1957年的死亡率僅為9.1‰,這意味著安徽省僅僅1960年每100人中就有6個人是由於食物不足而死亡,而上海1960年的死亡率僅為6.9‰,與正常年份相差無幾。
自然災害沒有異於往年,地理因素也無法解釋受災程度和行政區劃直接相關的現象。可見,造成飢荒的主要原因就是人禍:一方面是1955年3月確定的統購制度,當時政府對糧食的定產、定購、定銷的「三定」政策,該政策,規定凡完成派購任務且還有餘糧的農戶為餘糧戶,國家要對該餘糧戶的餘糧進行統購。另一方面,根據彭尼·凱恩1993年出版的《中國的大飢荒》中的記載,當時因為浮誇,很多地方小麥的畝產吹到7000斤,水稻的畝產更是被吹到10萬斤以上,1958年廣西環江縣在放了一個水稻畝產13萬斤的全國最大的「衛星」。虛報的產量和「統收統征」的糧食徵購制度結合,使得各地只能通過強徵糧食來完成浮誇出的「政績」,把農民的口糧、救命糧甚至種子全部徵收一空。在1959及1960年的糧食徵購率達高達39.7%和35.%,遠遠高於其他年份。
比起飢荒中的城市和農村口糧不均,更離譜的是多徵集上來的口糧,還有很大一部分用作了出口。根據《中國統計年鑑》的數據,1959年在全國性飢荒已經形成的情形下,中國總共出口了22.61億美元的物資,其中糧食出口了415.75萬噸,比1958年整整高出127.41萬噸,這個糧食出口量直到1985年才被超過。
總結以上的案例和數據可以發現,在現代社會,根本不存在絕對意義上的「缺糧」,所謂的自然災害導致糧食減產進而造成大飢荒就是一個謊言,自然災害一直被當做了引發飢荒的「替罪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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