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國移民改革:師法紐澳 未得精髓

移民部長康尼(Jason Kenney)聲稱加拿大移民系統沉痾處處,改革刻不容緩,並以霹靂手段將28萬技術移民積案作廢。移民部指多項措施師法紐澳,事實上紐西蘭是將新舊案一視同仁,評分高者優先審理,澳洲也繼續審理舊案,以示公平,而加國的極端做法頗具爭議,較難服眾。

康尼近期嚴詞抨擊加拿大移民系統,積案嚴重的聯邦技術移民成為重點改革對象,決定將2008年2月27日前送件,但尚未審理完成的積案全數作廢,受影響者高達28萬人。

他宣稱多項改革措施均師法紐西蘭與澳洲,並指紐西蘭在2003年也曾立法將積案作廢。但實際情況恐非如此,紐西蘭技術移民法規確實在2003年12月做出重大改變,儘管仍維持計分制,但將申請程序改為兩階段,得分100分以上者可先遞交「意願書」(EOI),政府每隔兩週根據就業市場需求從這些符合資格的「案件庫」(pool)中挑選分數最高的申請人進入第二階段移民甄選程序。

已遞交「意願書」者,最長可在「案件庫」中停留六個月,時間一到只要未被選中,即遭淘汰煺件。但煺件後申請人可再度遞交「意願書」,沒有次數限制。

當時紐西蘭移民部並未將積案作廢,而是將符合資格的舊案與新案一視同仁,一起放到「案件庫」中,分數高者每隔兩星期就有機會獲得審理,相當公平。

再看澳洲,去年7月1日起,也大幅修訂技術移民法規,大大提高申請人的學歷、專業資格、英語能力及工作經驗等要求,新法合格門檻為65分,且申請人職業須在「技術職業名單」 (Skilled Occupation List)內,並獲澳洲當地的技能認證(Skill Assessment)。

由於澳洲將英文門檻提得很高,雅思(IELTS)6級者得分為0,7級僅10分,一定要考到8級拿20分才算穩當。這項要求比英國牛津大學與劍橋大學的國際學生入學門檻還高,讓許多人抨擊是刻意排擠非英語系國家申請人。不過無論澳洲政府修法塬意為何,至少在前一年年底就公告新法實施日期,2011年7月1日前同樣引發一陣送件熱潮,但新法實施後澳洲政府並未將舊案作廢,而是繼續審理,以示公平。

移民收入低,不少人「大材小用」是事實,康尼有心改善這個現象值得稱許,或許他認為「不使霹靂手段,難顯菩薩心腸」,但做法可細膩些,至少學紐西蘭,讓被淘汰者心服口服,自己分數不如人,怪得了誰;而不是像現在,等著人家來告,理不直氣卻很壯的說「絕對經得起法律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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