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幕:遠華案庭審 賴昌星「四兩撥千鈞」(圖)
海內外關注的廈門遠華走私案首要嫌疑人賴昌星審訊案,4月6日在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當局是以賴昌星「涉嫌走私、行賄犯罪」對其提起公訴。儘管當局經過了10多年的充分準備,有關卷宗多達超過700卷,證據逾1萬條,相關審訊人員和公訴人也經過精挑細選,不過甫一開庭,卻遭遇挑戰,被在加拿大司法沙場經過歷練的賴昌星,以「四兩撥千斤」的方式予以回應。
賴昌星要求公訴人迴避
面對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庭審,賴昌星在第一天開庭時,就讓法庭碰了一個不軟不硬的釘子,也讓裝扮群眾旁聽的官員「開了眼界」。據瞭解,4月6日開庭時,在程序階段,當法官問賴昌星有什麼要求?是否要求有人迴避?
賴昌星突然對法庭表示,他已經在開庭前,根據程序要求與本案有關的人員迴避,其中包括本案的公訴人李永軍,並提出了要求其迴避的理由,但怎麼被要求迴避的人還繼續在法庭出現?賴昌星的說法,隨即引起旁聽席的稍許嘩然。審判長見狀,還是為免尷尬,隨即宣布休庭予以化解。
據《新維月刊》獲悉,廈門此次開庭審理賴昌星案的審判長是廈門中院副院長李志遠,審判員包括廈門市中院刑二庭法官黃冬陽和張鎮安;而控方公訴人,則由原廈門市檢察院公訴處長、現思明區檢察院檢察長李永軍擔任。據悉,賴昌星要求李永軍迴避的理由,是指李在遠華案發前就與他有來往,雙方有利益上的衝突,現在作為公訴人對他將可能產生不公。
「旁聽民眾」都是官員裝扮的
賴昌星是在去年7月23日由加拿大遣返中國,結束了將近12年的逃亡生涯。北京有關部門在經過將近半年的偵查之後,走私部分和行賄部分分別在去年底和今年初偵結,並按照程序將案件移交檢方。廈門市人民檢察院於今年2月向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指控賴昌星犯罪集團犯有走私普通貨物罪和行賄罪,賴昌星是犯罪集團首要分子。
儘管當局表示此次公開開庭,是「經庭前通知和公告等法定程序」,並籠統地聲稱「部分群眾、國家工作人員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申請參加了旁聽。賴昌星的部分親友也申請參加了旁聽」,但是香港《新維月刊》引用消息人士的話透露,賴昌星案庭審的旁聽者,並非公眾可以申請,而是經過當局的挑選安排,都是些「喬裝成普通民眾的政府部門官員」。
據有關人士表示,這些所謂的「旁聽民眾」,分別來自廈門市檢察院系統、公安系統、安全局以及海關等部門。「他們被分期分批喬裝成群眾去旁聽庭審,說是為了確保庭審秩序」。由於此次庭審引起海內外媒體的關注,加拿大政府也依據中加雙方達成的協議,特別派人到廈門出席庭審。為掩人耳目,中共當局要求這些扮成「旁聽民眾」的官員,也要像模像樣通過安檢門。為此,他們在出發之前,有關部門還特別召集開會,交代他們「如果遇到同事要假裝不認識,要徹底裝群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