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薄的事件定性為既政治又刑事的,才是正確的,否則人民會以為你將繼續薄之類的左傾路線。(看中國配圖)
薄熙來事件,溫總在三一四記者會上是從政治路線展開來談的,四一0公開宣布調查薄事件,是說薄犯法了。近幾天又有新華社社論,說薄是刑事問題不是政治問題。那麼薄倒底是政治問題還是刑事犯罪問題了?讓人覺得矛盾而犯疑。其實,這二者並不矛盾,薄既是政治問題,又是刑事犯罪問題。
「左」傾的最本質問題就是「假」。自已是最「黑」的,卻在天天高叫「打黑」。自已最不紅,卻在那兒天天「唱紅」。所以「假」是左派的最大特色。就像孔慶東因拿著幾百萬就替人狗一般狂吠時,卻罵香港人是狗一樣;就像司馬南把自已老婆孩子送到美國,卻天天罵別人漢奸賣國一樣。
假是最貽害社會和人民的,就像文革,鬥私批修,其實主張者最私,搞那麼場運動,死那麼多人,就為自己獨攬權利。
左者,以為只要假馬假式的那麼一唱紅、一批私,人家就一定會相信他絕無私心而絕不會刑事,或者犯的刑事也都是為了「紅」色事業,法律不敢、不能追究了,這就是左者常犯罪的潛在心理邏輯。
所以,一個社會要正常健康發展,必須反假,必須承認以「真、善、美」為基礎的普世價值。而左是製造假的根源,是只有賴「假」而存在的東西,也所以,反假必須反左。
左還有一個特點是無視法治。毛澤東就有句名言表述自己:和尚打傘、無法無天。
法治與民主是相關的,不要民主的人、必然無視法律。法律的邏輯本質就是人人平等,否則法律就沒有意義了,而否定平等這一普世價值、並主張專制主義的左者,是必然反對法治的。
左者,把法律都視作資產階級法權,文革時張春橋就曾專門著文,為文革時毛澤東踐踏法律的行為辬護。把法律視作資產階級專有的東西,是左傾們的一貫思想,一直懷念和欲復辟文革的薄之流,當然一脈相承,這也是他刑事犯罪的潛在心理邏輯和行為根源。
左還有一個特點就是惡。他們否定普世價值,也就否定了普遍的善的存在,和將其作為個人行為準則的必要性。於是他們可以肆意行惡。他們還否認普遍人性的存在,認為只有階級性沒有普遍人性。毛澤東就一直是否認普遍的人性論的,所以他可以為了原子彈而任收公糧致幾千萬人餓死,可以為獨攬權力而發動文革,置全國人民於血腥。
薄熙來奉毛唱紅,自然也是不講人性,可以恣意枉為、可以置他人生命如草芥,可以為了自已的利益而任意殺人。
從上可以看岀,左者,既假且惡,所以他們最害怕普世價值,也從而必然否定普世價值,因為普世價值的基本內容就是真善美。
薄熙來因假而表面唱紅、實行黑事;因惡而任意殺人、草芥人命。再加上無視法治,必然會有刑事犯罪。所以薄熙來的刑案與他的左傾思想分不開的。刑案是左傾思想路線的必然結果。
任何人的行為,都有他的思想和世界觀基礎。但薄熙來的不一樣。薄不是一般的經濟或行事犯罪,薄有強烈的政治色彩和政治主張。人家犯罪是利用職權滿足物質私慾,他不僅利用職權,還利用了中共在理論與害踐上的矛盾與錯誤,且不僅是要滿足物質私慾,還要滿足政治野心。他的事件,說明瞭中共必須在思想理論上進行清理,必須接受普世價值,必須真正加強民主與法治。必須搞清法治就是民主,在法治面前人人平等,法治沒有階級性,人性高於階級性,無論你嘴上說的是什麼階級都不能犯法殺人。這些不搞清,今後還會有薄西來、薄東來的會跟你博,因為你這個黨就不認可普世價值,就在依賴階級論為生。階級論從本質上就是對立於法的人人平等的根本精神的。你在理論上的矛盾必然給一些陰謀家、野心家鑽空子!
薄猖狂到敢犯法殺人,絕不是短時間能發展岀的。薄有很強大的左派政治勢力,在黨內軍內有不少人擁護他,這說明中共內部有這樣的政治力量和政治溫床,有左賴以生存的政治理論。這些政治溫床在文革後的整個八十年代,本巳得到了清除,但八十年代未之後,黨內左傾思潮抬頭。這些思潮擴散到社會上,形成有一定勢力的文革復辟派。幾年來,是全國人民和民主派力量在抵制薄的唱紅打黑的左傾路線,他們貢獻了巨大力量,否則,今日怕是薄早巳豋位,犯再大的事你也沒辦法。中共應該感謝他們、依靠他們,而不要自己闖了禍、孕育了這麼大的違法犯罪集團,還好像是你救了人民,要人民來山呼萬歲,這種態度,與人民是很難走到一齊去的。
所以,將薄的事件定性為既政治又刑事的,才是正確的,否則人民會以為你將繼續薄之類的左傾路線,那樣人民只會觀望,你也別想人民對你山呼萬歲。
也所以,對薄既要有刑事的制裁,又要有政治的揭批,這才能讓薄永不翻身、薄之類永不再岀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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