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峰 :說幾句薄熙來(圖)
薄小加入這個黨的時候,就已經將自己的權利也一併交給黨了,現在黨所要的不過是他本人實踐入黨時的承諾。(圖:Getty Images/看中國配圖)
我本來就對薄小沒有什麼好感,起因可能是受同學的影響。據當年的同學說:薄小曾經執掌洛陽拖拉機廠,在他的主持下引進了一條油嘴生產線,但出於某種原因,生產線安裝好後就一直不能正常生產,從此我就知道了薄小,也是從此對他有了負面印象。
至於薄小目前的處境,為他鳴一鳴不平是應該的,因為這也是伸張人權的一項工作,為自己討厭的人鳴不平更彰顯一個人的品格,但這是有前提的,首先標準必須保持一致,有些人對薄在重慶的所作所為大唱讚歌,又對他的現狀表示憤怒,這就只能說明此人現今的憤怒並非出自公正之心,完全就出自對薄的私人感情。因為薄小在重慶的所作所為,對人權的踐踏比他現在受到的有過之而無不及,為他的所作所為評功擺好,完全是妄顧人權的原則。這種雙種標準的人居然在華人中還有那麼大的影響,真是讓作為華人之一的我感到悲嘆。
很多人說:薄小在重慶為平民百姓做了不少好事,具體有什麼什麼什麼……,但我說,這一切,當年的毛澤東也做過,所以他率領的紅軍曾經在江西一帶很受民眾歡迎,而且毛做的比薄小更好,打土豪分田地分浮財讓江西百姓得到的實惠更多。而薄在重慶的打黑連現代版的打土豪分田地也算不上,只能跟大清帝國的抄家沒產有得比,因為當年毛澤東在江西,打了土豪是實實在在把田地分給百姓的,而薄小在重慶的抄家沒產,卻沒有後續的分財行動,抄家沒產的成果最終何去,能夠說清楚的人恐怕不多。拋開合法性不說,單講百姓得到的實惠,薄在重慶也比不了毛在江西。後來江西百姓的最終下場大家都很清楚,直到現在,江西仍是華東最貧窮的省份,打土豪分田地能給百姓帶來的實惠是決難持久的。重慶如果繼續讓薄小執政,他能給百姓帶來的實惠也同樣是無法持續的,理由很簡單,抄家沒產的事,只能做一輪,沒有第二輪的可能性的。上面這些都是拋開合法性,只提百姓實惠而言的。
下面要講的就是合法性,當年毛在江西打土豪分田地是不合法的,我說的法是自然法則,也就是人類自古以的形成的習慣,這是比由現今的部分人類制定的任何法律都要高的法,這就是承認和尊重私有財產。雖然根據共產黨人的信仰,私有制的惡之源,所以必須打破,但共產主義的實踐已經證明了這樣的信仰是違背自然法則,也為人類所唾棄。而薄小在重慶的所為,跟共產黨的信仰毫不沾邊,只是純粹的對財富的掠奪,說白了就是謀財害命,而且是動用公權力進行謀財害命,讓人躲都無處可躲。
有人堅持說重慶打黑中被打的都不是好人,他們都是什麼什麼什麼……。我要說:首先,打黑本來就是政府的應有之義,而且是持續性的作為,但重慶將打黑作為一種急風驟雨式的運動,本身就是很不正常的;其次,公權力打黑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程序,否則就是黑社會的黑吃黑,而薄小在重慶的做法是典型的黑吃黑,人們將他叫作黑打,是非常精準的描述。從已經公之於眾的案例看,沒有一例經得住程序正義的考驗,面對這樣的打黑,任何利益中立的有識之士都會覺得毛骨悚然;第三,被薄小黑打的重慶富豪,我相信肯定有人是從事違法勾當的,也可能有些人確實不是好人,但這大體上都可以歸類為財富的原罪和資本的罪惡,就這兩方面而言,他們是理應受到打擊的。但打擊的是他們資本現行的罪惡,以及他們財富的原罪,並非對他們實行肉體消滅和抄家沒財,簡單地說,這些人雖然可能做過可惡的勾當,但罪不致死,雖然發過不義之財,但財富也並非都取之無道,對於這樣的人和財,黑打雖然簡單,但是不是公權力應有之義,如果公權力都用簡單的方式處理社會的問題,是絕對維護不了這個社會的公義,反而製造出更多的不義。
如果只以百姓得到實惠來評判領導人的功過是非,是非常有害的思維方式,公權力的責任從來就不是讓百姓得到實惠,而是讓社會得到公義,百姓的實惠應該由百姓自己去謀求,公權力要做的只是保護百姓謀求實惠的權利。
還有人說薄在重慶要公開個人財產,中央的溫家寶還沒這個膽量。我是不相信薄小會真的公開他家庭的財產的,實際上也沒有見到過任何有關他的財產的資料,如果把這怪罪為中央不准,是無法使人信服的,中央不強制公開,但也沒有強制不准自願公開,薄小願意公開,誰能攔得住,只是即使他公開了,又有幾個人相信他公開的是他家庭財產的全部呢?反正我是不信的。
薄小在重慶還有個很大動靜的唱紅運動,唱紅還一度發展成全國性的活動,我所在的單位就組織了一次唱紅大會,每個到會的人還發了一件名牌的鮮紅的T裇,估計也花了納稅人好幾萬元,這樣的運動從現代政治倫理上講它至少違反了信仰自由的原則,它等於用公權力倡導一種信仰,可以姑且稱之為紅色信仰。公權力倡導一種信仰其實和它打擊一種信仰都是同樣地違背信仰自由原則的,公然違背信仰自由原則的公權力就很難計算它與黑社會之間的距離了。
最後再幾句風涼話:薄小眼下的遭遇,如果一個普通的公民,受到這樣的遭遇,無疑是令人憤怒的,但如果是薄小,我只能說他是咎由自取。理由很簡單,因為他是中共黨員,而且還是中共高層的成員,在他加入這個黨的時候,就已經將自己的權利也一併交給黨了,現在黨所要的不過是他本人實踐入黨時的承諾。聽從黨的安排,服從黨的指揮正是他的入黨誓言,現在黨安排他失蹤,黨指揮他沉默,現在他的一切不就是黨的安排和指揮嗎?既然他起過誓要服從的,現在就是他實踐自己誓言的時候了。他能有什麼怨言呢?既然薄小本人都無怨言,旁人又何苦多嘴呢?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