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河水: 小心汪洋反臉
──談「烏坎民選」

三月五日,《南方都市報》等南方報系皆有「烏坎民選」的結果消息:《廣東烏坎村選舉出新村委會 採取不設候選人方式》,許多人認為這表明汪洋是個真改革派,廣東有可能全面推廣烏坎模式;即使一些謹慎的學者,也只擔心烏坎模式可能只是個特例,並沒有懷疑汪洋處理烏坎事件是否暗藏玄機。

三月六日,《南方都市報》又報導:汪洋(見圖)昨天下午在兩會分組討論時,對鳳凰衛視記者談到:「烏坎民選」,沒有任何真正的改革創新──也就是沒有任何違反現行政策的地方。言外之意,今日中國實現民主政治不需要進行任何改革,只須認真落實現行政策法規:只要「把選舉法和組織法的落實過程做得非常紮實」就行了。

事實真是這樣嗎?放眼中國,哪個地方的「選舉法和組織法」不是黨說了算?就是此次「烏坎民選」,每個環節,不都是嚴格按照省委工作組預定方案而沒有任何懸念麼?照今日黨領導選舉的法規,無論怎樣「做得非常紮實」,也只有「非常紮實」的黨主,而不可能有真正的民主。即以汪洋眼下正在參加的「兩會」,有哪一個程序不是黨主而是民主?

其時汪洋還稱「想推廣烏坎的經驗和教訓」,時間卻「可能會在今年下半年適當的時候」──下半年不是要召開十八大麼?汪洋不是鐵定了十八大要進京「入常」麼?那時他還在廣東?還有時間來推廣「烏坎的經驗」?這泡沫太大!汪洋太精於算計了!

再仔細分析,汪洋雖然特許了「烏坎民選」,卻始終不准許南方報系等喉舌自由客觀報導「烏坎民選」,更不容許有一篇評論。《南方都市報》對「廣東烏坎村選舉出新村委會」等消息的報導,並非《南方都市報》記者採寫,而是採用《南方日報》的通稿──半年來,南方報系關於「烏坎事件」的報導,皆以通稿為準,而這種烏坎通稿,顯然是經過汪洋或親信審查才放行的。

更讓人費解的是,自去年九月二十一日「烏坎事件」發生半年以來,以評論為旗幟的《南方都市報》,竟然沒有一篇關於「烏坎民選」的社論或時評。即使是去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人民日報》發表了「烏坎評論」,即使三月六日媒體大報汪洋在兩會談「烏坎民選」,《南方都市報》依然對震動全球的「烏坎事件」一言不發。其時,《南方都市報》天天有社論,天天有時評,但就是一字不提烏坎。

難道「烏坎事件」在《南方都市報》等南方報系眼裡皆不屑一評?其難言之隱顯然是汪洋下了禁令。

如若汪洋想以「烏坎事件」啟動廣東二次改革,真正解放思想,推行民主憲政,他會禁止南方報系自由採訪「烏坎事件」和自主評論「烏坎民選」嗎?

由是觀之,今日「烏坎民選」多是汪洋的一個權宜之計或緩兵之計:汪洋為保入常陞官,為暫緩矛盾,忍痛簽下了烏坎城下之盟。一旦條件成熟,難免翻臉不認人,以總結「烏坎教訓」撕毀協議,秋後算賬。

二○一二年三月六日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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