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權狀況惡化至十年最糟(圖)
位於香港的人權組織「中國人權守護者」(CHRD)發表最新年度人權報告稱,2011年是十年來中國人權狀況最糟糕的一年。大量對政府持批評態度的異見人士在過去的一年裡被拘捕、遭受刑訊乃至被判多年監禁。
「中國人權守護者」組織(Chinese Human Rights Defenders)在週五(3月9日)發布的報告中表示,去年中國對異見人士通過判以重刑、綁架和刑訊等方式進行打壓。打壓程度為十年來之首。
這份報告收錄了去年發生的3800起任意拘押的案例,還有100多起人權積極活動者遭毆打的例子。
該組織國際部負責人夏雷妮(Renee Xia)在接受法新社採訪時表示,「2011年中國的人權記錄達到又一新低點,也是2000年以來維權運動被打壓得最為嚴厲的一年」。
該組織表示,去年中國官方對異見人士採取「法外拘留和強迫失蹤」的方式尤為廣泛。這一現象令人感到吃驚。
艾未未被失蹤數月
報告稱,這種大規模的打壓針對的不僅是維權人士個體,同時「也是對其他普通的中國國民起到威懾作用」,這其中傳達的訊息就是:打算改變政府的人都會受到懲罰。
「中國人權守護者」組織表示,去年一個尤其令人感到擔憂的現象是「強迫失蹤」被官方廣為使用。20多名人權積極活動者「被失蹤」,之後被拘押了相當長的時間。
例如著名的藝術家和維權人士艾未未就是其中的一個。他被帶到一所「黑監獄」,被關押了數月,期間官方並沒有對他提起訴訟。
陳光誠依然被軟禁
另外滕彪、江天勇和唐吉田三名維權律師也分別被失蹤了數月。
今年的兩會上,刑事訴訟法修改草案尤其引人注意。刑事訴訟法修改草案中規定,「採取逮捕和指定居所監視居住措施的,除無法通知的以外,都應當在逮捕或者執行監視居住後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家屬」,但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的嫌疑人被拘留後可不通知家屬。
中國官方常常以「顛覆國家政權罪」的罪名將對政府持批評意見的人士投入監獄。
去年12月,異見人士陳衛和陳西分別因支持茉莉花革命被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重判9年和10年。
微博在中國開始採取實名制,這被看作是另一個讓批評意見消聲的令人感到不安的發展趨勢。
「中國人權守護者」組織評價說,「這可能是限制微博用戶揭露和批評政府所為的最有效的打壓手段」。
(有刪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