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記者甄貞報導】遼寧朝陽市中級法院近日上演了一出「鬧劇」。中級法院刑二庭副庭長(法官)曹學昌要求辯護律師按照他的口徑辯護和提問,律師堅持依法為委託人的上訴案進行辯護時,曹學昌在法庭上竟大呼「把他攆出去!」
據海外《明慧網》3日消息,2011年6月9日,遼寧省法輪功學員王萍珍被朝陽市公安分局胡曉川、田豐等人,未經正常法律程序帶走後,關押在朝陽市看守所。4個月後,2011年10月18日,龍城區法院對王萍珍判刑5年。
據龍城區法院的人透露,在對王萍珍判決之前,龍城區法院正在開會,與會者接到大量有關要求釋放王萍珍的電話,院長王學、主管副院長魏國霞分別說:「這案子我們管不了啦,這麼多人說話,一定是大案要案。」於是將王萍珍案報給朝陽市「610」(中共專門設立打擊、鎮壓法輪功的機構,凌駕於憲法和法律之上)。朝陽市「610」隨後下口頭指令:判王萍珍5年徒刑。
王萍珍認為自己被判刑不符合法律法規,於是依法提出上訴。
法官當庭大呼:把他攆出去!
2012年2月28日上午8點50分,朝陽市中級法院在西大營子北山法庭開庭。王萍珍的家屬和親友約20人參加了旁聽。
據悉,開庭當天,擔任法官的曹學昌語言大膽:「法輪功可以煉,要煉在家煉。」轉而又說:「國家(中共)不讓煉,煉也不行,信也不行。」
曹學昌要求辯護律師按照他的口徑辯護和提問,他不允許說的,律師就不能講,遭到律師拒絕,堅持要依法做無罪辯護。曹學昌大怒:「他宣傳法輪功!把他攆出去!」
接到曹學昌的指令後,眾法警將律師趕出法庭,野蠻辱罵並且威脅要動手毆打。
報導指出,朝陽市中級法院最近還誣判了不少案子。如朝陽縣六家子鄉的民眾施秀清、陸桂芬及朱國田、朱平父女,四人因法輪功於2011年5月23日被朝陽縣公安局警察抓走。之後,陸桂芬被非法判刑八年、朱平五年、施秀清四年、朱國田三年,四人同時上訴。朝陽市中級法院於2012年月1月18日草草走了過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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