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頒6禁7不准:帶手機吃方便麵勸退

因學生帶手機,河南長垣縣第一中學勸退了20多人。該校學生稱,為加強管理,長垣一中出臺「六條禁令」、「七項不准」,如果違反規定,因為一些「小事」也會被取消學籍。

事件 學生帶手機,學校勸退21人

2月21日午休時,在長垣一中讀高二的小劉在宿舍用手機給父親打電話要資料費,剛說完,管理宿舍的老師就進來了。

隔一天,小劉就看到校園裡貼出了處罰通報,因為帶手機,他被學校「開除」了。

長垣一中另一學生家長張女士說,自己上高一的女兒因為借用同學的手機,也被學校「開除」。

張女士稱,女兒宿舍衛生間抽水馬桶壞了,上廁所只能到隔壁。晚上熄燈後,女兒就借室友手機做照明用,還沒下床,即被老師發現有亮光。一天後,她接到勸退的書面通知。

校園裡張貼著兩張《長垣一中學生工作通報》,上面是政教處對違紀學生的處理決定。通報顯示,共有21人因帶手機到校,違反「六條禁令」,對「以上學生立即勸退,取消學籍」。

嚴規 吃方便麵被發現兩次遭勸退

小劉說,學校此前頒布了「六條禁令」、「七項不准」。比如禁止外出上網、禁止考試作弊、禁止談情說愛、禁止打架罵人、禁止帶手機、禁止吸菸喝酒等,違反其中任何一項,即被取消學籍。

而「七項不准」包括不准帶學校配發以外的書籍,不准帶籃球足球,不准使用MP3、MP4等電子設備等,違反會被扣除相應學分,學分扣到一定限度會被勸退。

不過,最令長垣一中學生們難以接受的是,因為一些「小事」,學生就有「被勸退」的可能。

「不准吃零食也是在‘七項不准’裡的。」據小劉介紹,上學期有位學生因兩次被發現吃速食麵,達到扣分限度被勸退了。

回應 學生、家長簽過「協議書」,學校曾三令五申

張女士稱,除一所職業技術高中外,長垣還有3所高中。辦學條件和教學質量最好的是一所私立高中,但現在已過了插班生入學考試時間,外校生進不去了。而十一中校風和教學質量沒有一中好。「學校管理嚴格是好事,家長都支持。但現在孩子沒學上,等於一次就葬送了前途啊。」

昨日,長垣一中辦公室主任李學佔向河南商報記者證實確有此事,「制度出臺半年多了,學生和家長都在‘協議書’上簽過字,同意遵守校規。」李學佔說,學校此前有不少管理漏洞,新校長上任後,嚴抓紀律和教學,此舉的目的就是加強管理,避免學生沈迷網路。

李學佔稱,作出開除的決定是因為學校已經對制度再三強調,可這些學生無視校紀,「學校已強調半年了,只能按規定行事。」

觀點 學校做法有悖高中學籍管理規定

昨日,長垣縣教育局一位段姓副局長告訴商報記者,自己剛得知長垣一中勸退帶手機學生一事。

段副局長稱,根據高中學籍管理規定,學校這樣勸退學生是不應該的,且學校的「六條禁令」等制度未在縣教育局備案。

據瞭解,2010年省教育廳出臺了《河南省普通高中學籍管理規定(試行)》,第32條稱,對違反校規校紀的學生,學校要加強教育,並給學生改正錯誤的機會。對學生做出勒令退學、開除學籍的處分,學校須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准。

「可能是校領導對規定掌握不夠。校長外出開會了,等他回來後,教育局將和學校共同研討,找個合理的解決辦法。」段副局長說,縣教育局將督促長垣一中規範管理制度,對於這些學生能否重返校園,「等校長回來後作決定。」

業界 滿足家長學生溝通需要,學校也應提供便利

對於長垣一中的做法,多位教育業內人士表示「不太合適,略顯極端」。

在鄭州外國語學校德育處主任袁艷磊看來,長垣一中的出發點是好的,但不管用何種處理方式,目的只有一個,讓學生受到良好教育。「很顯然,使用手機就開除的制度並沒有取得學生和家長的理解,沒有做好溝通,學生就會產生牴觸情緒,結果只能適得其反。」

對於學生使用手機的管理,袁艷磊認為,學校不僅要和家長做好溝通,還可通過主題班會,對學生做好教育。同時,學校也應該有所作為,為滿足學生和家長的溝通需要提供便利。「鄭州外國語學校不允許學生帶手機,若發現,班主任會暫時沒收並轉交家長。學校在教學區、生活區、宿舍各樓層安裝了很多IC卡或201電話,方便學生與外界聯繫。」

鄭州一中政教處袁主任稱,如果學生使用手機影響了他人,可以進行針對性批評,如此「一棒子打死」,並不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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