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嚴打地溝油 最高可判死刑

中國公檢法機關聯合發出通知,將嚴懲生產和銷售地溝油的犯罪,最高可被判處死刑。

中國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和公安部日前聯合發出「關於依法嚴懲‘地溝油’犯罪活動的通知,將對生產和銷售食用地溝油者,依照刑法第144條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屬於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的,依照刑法第143條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追究刑事責任;屬於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或者假冒註冊商標,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140條銷售偽劣產品罪或者第213條假冒註冊商標罪、第214條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追究刑事責任。對有累犯、前科、共同犯罪的主犯、集團犯罪的首要分子等情節,以及犯罪數額巨大、情節惡劣、危害嚴重,群眾反映強烈,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犯罪份子,依法嚴懲,罪當判處死刑的,要堅決依法判處死刑。

廣東的唐荊陵律師表示,食用地溝油危害人體健康,按照刑法追究犯罪者的責任合理合法。

「地溝油的事情其實之前法律就已經做了規定。就我自己對法律的理解應該屬於這個範疇的。因為一些有害食品是可以通過相應的檢測,通過有關的證據調查是可以取證的。比如地溝油它可能對人體造成毒害,有些完全是可以取證出來的。當局是通過新的解釋把這問題進一步明確化。我覺得這也是符合立法的精神。」

近年來,中國各地頻頻發生從餐館廢棄物中提煉的地溝油重回餐桌的問題。有民眾因食用地溝油而身體不適。唐律師表示,雖然按照有關法律,與地溝油有關的犯罪可以判處死刑,但中國司法當局應該對此慎之又慎。

中國媒體報導說,最近中國公安機關在浙江、山東、河南等省陸續破獲了大型地溝油生產銷售案件,有些已成為地下大型產銷集團。唐律師認為,地溝油產銷在中國坐大,和當局未能早期杜絕有很大關係。

「現在公共食品安全我覺得更多的不是靠酷刑解決問題的。更多的是靠政府日常的監查和對小的日常犯罪行為能夠及時查處才能夠避免這種事情的氾濫。地溝油這事情的氾濫從本質上說並不是沒有法律規制,而是說一些違法犯罪行為它長期不被追究,就讓這些人產生了一個有毒的產業鏈。現在政府再要去鏟除就很困難了。」

美國中文網刊「中國事務」主編伍凡則認為,單靠嚴刑峻法未必能杜絕食用地溝油的產銷,當局應該借鑒外國經驗,使地溝油成為工業用油。

「賠錢的生意沒人做,殺頭的生意有人做。根本就是利益的問題。為什麼它不可以改變一下思路,把它引導到成為一個工業生產用油。把地溝油不要作為食品油,把它引導走上一個工業生產油,工業用品油,作為工業的一個大的項目來處理,可以賺錢,也可以利民,也可以得到好名聲。這不是更好嗎?」

伍先生介紹說,目前世界上很多國家也提煉地溝油,但都是作為生產生物柴油或工業潤滑油的原料。中國政府應鼓勵將地溝油轉化為工業用途的研究和生產,這樣對就業、廢物利用以及環保都將有很大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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