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大北監獄酷刑與精神摧殘致人於死

【看中國記者林雨晴報導】2012年1月25日,遼寧省東港市52歲的法輪功學員李新良在家中離世。日前媒體披露,李新良在生前曾透露,瀋陽大北監獄對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存在嚴重的酷刑折磨及精神摧殘。

據明慧網報導,遼寧東港市法輪功學員李新良,原先是一個身體健康的人,在瀋陽大北監獄關押幾年期間,遭到包括上背銬、關小號、上抻床等酷刑折磨,以及嚴重的精神摧殘,最終傷病纏身,心力交瘁離世。

政保科長利誘遭拒 令獄警打至出血

李新良在2001年7月被東港市公安局及花園派出所一群人從家中抓走,關進東港看守所十四號監室內,據知,李新良遭到以管教李永安,看守所長牛承義,副所長瞿某為首的監獄人員拳腳相向,同時還指使其他犯人對其進行人格侮辱。 犯人不允許李新良大便後用手紙,讓他用便池內沖廁所的髒水洗,過程中,犯人圍在身邊嘲笑他,說侮辱的話,時間持續長達四十天之多。最後李新良身體瘦成一把骨頭了,被「取保候審」放回家。

之後,李新良又多次被公安、「六一零」(中共設立的專門迫害法輪功單位)、街道居委會等部門騷擾。2001年9月,他被關進洗腦班逼使其寫放棄信仰的所謂「悔過書」。 2002年4月4日晚,他又被東港市國安人員從家中綁走,關進花園派出所閣樓上的一個立式鐵籠子裡。據李新良生前講述,他被逼迫光腳站在鐵板上,兩臂向斜上方約三十度角抻直後,銬在鐵籠子頂端兩側的鐵欄杆上,身體懸空,腳尖點地。一邊上刑,一邊逼供。二十四個小時不給飯吃,不給水喝。

李新良披露,政保科長王潤龍曾向他提出,如果他答應供出其他的法輪功學員,就他放出去。並稱,如果他出去後能把其他法輪功學員的名字記下來,交給他,就可以給他提供活動經費和生活費用。並說:「你在本地區做完了,還可跨地區做,聯繫其他地區的人。」

見李新良不答應,王潤龍惱怒的喊:「看你那個樣兒,快去死了算了!」 隨後,讓李新良赤腳面壁站在冰涼的水泥地上,獄警王德有扇他耳光,用皮鞋踹,用皮鞭子劈頭蓋臉的打,直把他打的倒在廁所裡大口的吐血。

瀋陽大北監獄酷刑嚴重

據明慧網報導,2002年6月,東港市公、檢、法、六一零與丹東市委、市政府、政法委、六一零合謀給李新良非法判刑。同時被判刑的還有劉梅、朱長鳴、連平等多名法輪功學員。東港市公安局、花園派出所與看守所的警察將李新良、劉梅、朱長鳴、連平用繩子五花大綁、上背銬,驅車四十多分鐘押到丹東,在丹東市公安局門前舉行「公判會」。主持公判會的是當時丹東市委主管迫害法輪功的負責人之一;宣判人是丹東市政法委書記王保治。李新良被非法判刑7年投進瀋陽大北監獄。

據李新良述說,這裡酷刑情況非常嚴重,包括電擊,關小號、上抻床,以及其他精神折磨。李新良說,大北監獄對法輪功學員採取的各種折磨手段,嚴重違反國際反酷刑公約。

李還曾被獄警劉振生找來的一位行醫多年的會針灸的犯人,扎他兩手的合谷穴,據說這個穴位人最難承受,同時扎針人會受不了。李新良被下針長達二十多分鐘,這個犯人自己都不敢相信李新良會堅持這麼久。最後李新良被扎的昏死過去一分多鐘。

2003年李新良查出得了嚴重的「空洞性肺結核」,監獄不但不放人,還強迫他幫助醫護人員干體力活,致使病情加重,不能吃東西,而且嘔吐不止,最後吐血,直到昏迷不省人事,才被保外就醫。

再次入監致病情惡化 迫害冰山一角

2005年8月,瀋陽第一監獄以體檢複查為由,再次將李新良羈押。押送途中,李新良一直嘔吐不止,昏迷不醒。監獄知道李新良的病況嚴重,就直接將他送進監獄的住院處。

2008年2月他的病情越來越重,經瀋陽第十醫院檢查,診斷左肺萎縮,胸積水,粘連。由於「奧運」期間,他又被拉回監區,強迫他跟其他刑事犯人一起出工幹活。獄警不讓他回監舍裡睡覺,怕他的肺結核病傳染給他們,就讓他自己在車間裡睡,而且不給鋪蓋。李新良只好自己找一個紙箱疊起來,鋪在水泥地上。白天被強制幹活,晚上睡在水泥地上。這種折磨一直持續到2009年2月,因刑滿釋放才結束。

長期酷刑與精神摧殘致使李新良心力交瘁,回家後,沒有經濟來源,又不斷被公安人員騷擾,使李新良的病情更日益惡化,最終在2012年1月25日離世。

報導還指出,12年多來,東港多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李新良只是其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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