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洋時代是否是軍閥混戰民不聊生?(圖)
文章導讀:過去近百年,外交往往成為內部鬥爭和政治宣傳的工具,告訴國人列強欺負中國,中國人要報仇雪恥,這種灌輸不容易形成平衡公允的世界觀和民族性格。政治家對群眾情緒的操控,雖然可以獲得一時之利,但長遠看會損害國家利益。如果認定自己是受害者,沉浸於八國聯軍、南京大屠殺等事件的悲情中,琢磨著有一天要一雪前恥,就只會讓世界感到害怕。
北洋軍閥(網路圖片/看中國配圖)
北洋時代是否是軍閥混戰,民不聊生?需要仔細研究之後才能下定論。
北洋時代從袁世凱小站練兵開始,到國民革命軍北伐成功,東北易幟結束。國共兩黨都極力攻擊北洋時期,把北洋時期說成一個中國歷史上最黑暗的時代,與洋務運動失敗、北洋水師覆滅、北洋軍閥賣國等刻板印象相連接。事實上,北洋是一個被醜化的時代和力量。中國要往上走,是可以從北洋時代得到啟發的。那時雖然軍閥混戰,但彼此之間還是有道義上的約束,不會趕盡殺絕;北洋內部派系林立,輪流執政,這對今天的政改是有借鑒意義的;北洋時代是一個多元化的時代,社會氛圍自由寬鬆,沒有官方的意識形態,觀念上百花齊放,有學術自由,是知識份子和教育的黃金時代。
在外交上,通過對清末舊的外交機構的改造,破舊立新,完成了外交機構的現代化,使得一批專業化、技術化的新式外交官登上了外交舞臺。他們通過各種形式到國外接受專門教育,是中國最早開眼看世界的群體。由於軍閥不管外交,外交官威望崇高,外交不受黨派利益的牽制,能夠從現實的國家利益出發,比起其他部門更能獨立決策且具延續性。但由於長期的革命外交灌輸,在列強檔案中形容為狡猾、優秀、難纏的北洋外交官,在人們的教科書中成了「買辦」、「走狗」、「西崽」,交涉成果被一筆勾銷。當然,這一時期的外交還是喪失了很多國家權益,比如巴黎和會,中國是戰勝國,但在山東問題的交涉上依然失敗了。但外交的基礎是國家實力。清末民初正值帝國主義外交高潮,弱肉強食被視為天經地義,中國賴列強均勢,免於瓜分已屬萬幸;加以列強在華條約利益一致,中外實力差距太大。在這種情況下的外交,要全面挽救頹勢是不可能的,只能尋求局部的突破,力求不喪失新的權利,或將已失權利加以嚴格限制。
哈佛大學教授柯偉林認為,民國時期的中國外交相當不簡單,在內亂不斷的情況下,居然將清朝遺留下來的版圖,大致維持完整,是不可忽視的成就。巴黎和會上山東問題交涉的失敗,是因為當時日美之爭,美國以犧牲中國為代價,對日本做的讓步。中國最終沒有在對德合約上簽字,第一次對列強說「不」,而且日本最終也沒有獲得山東的統治權。除此之外,中國在巴黎和會上還是有很多外交成就的。中國簽署了對奧合約、對匈牙利合約、對保加利亞和約,第一次以戰勝國姿態出現於國際社會。顧維鈞代表中國還簽署了國際航空專約,使中國與其他國傢俱有同樣的領空權。加入國聯是中國加入形成中的國際社會的開端,中國當時繳納會費所佔的比例是今天中國聯合國會費的3倍。入選國聯行政院意味著中國具有處理世界問題的資格,王寵惠還成為入選國際法院法官的第一個中國人。
北洋時期的外交有功有過,但不能只看到以前的壞,看不到它的好,更不能只強調今天的成就和過去的失誤,不能自己讓步就是顧全大局,別人讓步就是喪權辱國,不能有雙重標準。
在近代中國人的腦海裡,沒有比「不平等條約」更能激起強烈的民族情緒。近代中國與世界接觸以來,飽嘗屈辱與挫折,「不平等條約」可稱得上最明顯的傷痕。1920年代以來「反帝廢約」、「廢除不平等條約」等愛國宣傳,開始深入人心,自此是誰「廢除不平等條約」終結百年國恥,與政權的合法性密切相關。
國民政府受惠於五卅之後反帝反軍閥激情,於大革命之後取得政權,強調其始終致力於廢約,並在抗戰期間,簽訂《中美新約》、《中英新約》等,廢除「不平等條約」,但貶抑軸心國交還特權給汪精衛政權之重要性。中國大陸官方則貶抑國民政府廢除「不平等條約」的成果,指出尚有許多未收回的權利,強調是中共最先提出廢約主張,併進行了堅持不懈的奮鬥;1949年建國之後,徹底掃除帝國主義勢力及影響,解除了套在中華民族身上「不平等條約」的鎖鏈。最後,香港,澳門回歸,才算真正終結百年國恥。事實上,「不平等條約」負載了百年民族悲情,政治意涵濃厚,其概念的提出和使用,就意味著對條約的合法性及效力的懷疑與挑戰,進而主張「廢除」之,但太過強調「不平等條約」在道德上的瑕疵,及「廢約」在道德上的優越性,會有自相矛盾之處。清政府也曾在外國享有條約特權,如在朝鮮有專管租界3處,另外在甑南浦等公共租界中也有中國租界,並享有領事裁判權。《馬關條約》之前,中國和日本互享領事裁判權等。
應該說,「廢約」的主要作用是對內的,與現實政治密切相關。豐富精彩的「修約」歷程與成果,被「廢約」觀念所遮蔽,致使幾代外交官的努力被遺忘,中國外交的諸多特色和發展歷程被忽視扭曲,無法總結成果,平心理解過去。
擺脫條約束縛是舉國一致的目標,「修約」和「廢約」都是達成目標的手段。「修約」循法律途徑,依據法理要求改訂平等條約;若對手國堅持不肯修訂舊約,則可訴諸革命及民意,走政治路線「廢約」,擺脫舊約束縛,目的仍在重訂平等新約。「修約」和「廢約」兩者應是相輔相成的,可以視環境、時事及本身環境,做不同的選擇或交互運用。「條約必須信守」是歷史悠久的西方法律傳統,條約可以修改,但修改條約不應否定「條約必須信守」的原則。廢
除與修改為截然不同的兩件事,將「修約」定義為與帝國主義妥協投降的賣國行為,認為只有「廢約」才能解除束縛,擺脫半殖民地位。自此,「修約」與「廢約」成了涇渭分明不能調和的兩條路線,是否主張無條件「廢除不平等條約」作為愛國主義和反革命、好與壞的分水嶺。「修約」在國人心目中已根深蒂固成為負面名詞。
在「修約」方面,北洋政府雖然衰微,但仍是被各國承認的中央政府,在國際上代表中國。1919年以後,其「修約」朝有約國、戰敗國及無約國三個方向發展:對有約國,在巴黎和會上要求舍棄勢力範圍等7項特權,雖大會未予受理,但已系中國首次明確表達對條約束縛的不滿;對戰敗國,要求廢除舊約重訂平等新約,得到允准。1921年5月簽訂的《中德協約》是第一個明文規範無最惠國待遇、領事裁判權、協定關稅各款的平等新約,也得到了獨一無二的戰爭賠款;對無約國,1919年春北京政府頒令,與無約國談判時堅持平等互惠不再給予特權,即使談判不成,也不願遷就。12月,北京政府與玻利維亞訂約建交,開創完全平等互惠條約之先例。
1926年初,北京政府決定改採「到期修約」方針,陸續與條約期滿國家個別談判改約。4月,北京外交部通知比利時要求《中比條約》期滿修約,由於比國不願接受中方條件,北京政府乃毅然於11月6日宣布廢止《中比條約》,是為中國外交史破天荒之壯舉。不久,比利時宣布歸還天津租界,其後雙方達成新約。1927年11月,北京政府再宣布廢止《中西條約》,由「到期修約」發展到「到期修改、期滿作廢」。1928年,中丹、中葡、中意等條約到期,北京外交部分別交涉修約,但未有成果。北洋政府在傾覆之前,與波蘭、希臘簽訂平等條約,是為北洋修約的最後成績。
過去80多年來,受革命宣傳的影響,「廢除不平等條約」與「反帝廢約」激發了人民的愛國情操,在收回國權上取得了豐碩成果。「中國人民站起來」的民族自信心是彌足珍貴的。然而,過去的歷史記憶,過度一元、單調、貧瘠,「反帝廢約」激情在完成階段性任務後,可能會妨礙中國和平崛起的腳步,限制了邁向大國的歷史想像空間。在此問題上,人們應該形成全面均衡的歷史理解,進而能與各國平心對話,關照彼此的世界觀,大步邁向全球化時代。
由於狹隘民族主義的影響,在處理對外特別是對西方的關係上,中國人往往愛、恨、怕交織,感情很複雜。在邁向大國的過程中,中國必須告別革命外交,自我療傷。
過去近百年,外交往往成為內部鬥爭和政治宣傳的工具,告訴國人列強欺負中國,中國人要報仇雪恥,這種灌輸不容易形成平衡公允的世界觀和民族性格。政治家對群眾情緒的操控,雖然可以獲得一時之利,但長遠看會損害國家利益。如果認定自己是受害者,沉浸於八國聯軍、南京大屠殺等事件的悲情中,琢磨著有一天要一雪前恥,就只會讓世界感到害怕。
民族主義會激發愛國心,但狹隘民族主義會成為中國前進的絆腳石。中國要崛起,必須告別革命外交,在多元化的歷史視角中,擺脫過往政治神話的束縛,以平衡自信的大國心態走向世界。
(本文略有刪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