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英——中國金融體制弊端下的死刑犯(圖)


浙江東陽民營企業家吳英2012年1月18日因「集資詐騙」罪名,終審判處死刑。

2012年1月18日,浙江省高級法院以「集資詐騙」罪名,二審宣判民營企業家吳英死刑。2006年時還以其手下斥資數億的8家實業集團而名噪一時的「億萬富姐」,如今已站在生死線上,等待死刑覆核。她只有31歲,卻已經在監獄度過了5個年頭。吳英命懸一線。但她的罪與非罪、是否罪當一死在中國龍年新春的喜慶中引起廣泛爭論,各屆名人紛紛呼籲、聲援,希望司法機器刀下留人。

事實上,連日來的民間呼籲已經遠遠超出了對一個青年女子的同情,在對法院判刑是否得當的質疑聲中,民間企業多年來面對的法與非法界限模糊的中國金融體制成為眾矢之的,而在爭議的背後更是中國缺少獨立、法與非法不清的整體司法體制。華遠地產董事長任志強在微博中反問:「若法無定律,豈可以死試律 ?」北京老記者、《往事微痕》雜誌主編鐵流發表文章,認為《殺吳英,就是殺中國民營企業家》。鐵流先生接受了我們的電話採訪。

鐵流:民營企業自降生就帶著手銬腳鐐

法廣:您最近發表文章說「殺吳英,就是殺民營企業家」,為什麼這麼說?

鐵流:所謂民營企業家,過去叫私營個體戶。民營企業家自降生就很困難,就帶著手銬腳鐐,可以這麼說,與國營企業比,他就是一個私生子。政府部門對他關照扶持很少,全靠自己努力打拼,才能在社會上、在競爭中生存、發展、壯大。吳英就是這樣的企業家:自籌資金,自組人員,自找項目,自負盈虧,所以,生存環境非常困難。民營企業家每上一個台階,都需要後續資金,做一個項目─開辦一個工廠,開辦一個商店,這都需要錢,但是,銀行一般不會給民營企業家借錢,他們支持的就是房地產項目。民營企業要想從銀行貸款,比登天還難。企業要發展,要生存,他只有向親朋好友借貸這條路。

吳英的問題是中國金融黑幕造成的

法廣:那為什麼民營企業貸款這麼困難?

鐵流:現在不是有句話麼:胡錦濤主政十年,國進民退,就是民營企業開始被邊緣化。為什麼不貸款給民營企業家呢?第一,他不屬於扶持對象─儘管政策上寫著要扶持民營企業,但是,實際上,中國的金融是一個黑幕:如果正常貸款,那(利息)就是7%;如果去做房地產,或其他,收回的(利息)可能是百分之百,所以,現在銀行都轉向房地產,轉向國家比較有保證的開發,根本不把民營企業家放在眼裡。

民營企業家要得到貸款必須具備幾個條件,第一,要有權力的支持─權力給你一個批條,給你一個國家的大項目,銀行給你貸款……那你首先要買通權力機關;第二,必須拿出很大的回扣─我知道,除了正常的利率關係外,還有銀行高層的各種打點、打通,最後你也要(付出)20%-30%以上。此外,還要抵押,還得信譽好。沒有這些條件,根本無法從銀行貸款。所以,民營企業家只能從民間融資。

而且,江浙一帶還有一個特點。那裡因為銀行利息不高,而每年物價上漲大約是5%,所以,有錢人都把錢捏在手裡,通過地下錢莊,把錢拿出來。地下錢莊又受官府支持,而且有社會黑勢力保護,所以,吳英貸不到款,就只能走親戚朋友,走地下錢莊,這樣拿到錢。

吳英能拿到7個多億的集資,跟地下錢莊有很大關係。從報章披露看,她的債權人只有9個,沒有任何一個債權人對她提出起訴。地下錢莊也要認準人,第一,覺得你能賺錢,而且,借出去的錢收得回來,所以,他們大量向吳英傾斜過去,投過去。但是,這個錢的回報很大:100%,150%呵!

所以,吳英的問題是中國金融黑幕造成的,是中國金融不支持民營企業造成的。也說明江浙一帶有錢人不願意把錢存銀行,因為利率太低,銀行賺得太多,有錢人賺得太少,所以就走民間渠道。這就是資金拆借,就是企業和企業之間,你和我做一個公司,我們定個合約,你付我多少利息……

吳英完全有還債能力

法廣:那吳英現在面對的問題,和前一段時間發生的一些溫州老闆或者自殺,或者逃跑事件,其實是同一個問題?

鐵流:是同一個問題。吳英生意做得已經很大了,賺錢已經很多。他們已經從吳英身上榨取了很多。但是,最後,也許在策略中出現什麼漏洞,或者有人檢舉、舉報,或者有一筆款還不出來。他們就下手,殺人滅口,然後,搶佔財產。先是把吳英抓起來,要殺死她;然後,還沒等結案,又把吳英所有固定財產變賣。從目前看,吳英的固定財產基本超過她的集資,是有能力償還的。

吳英案很奇怪。在案發前,她的公司運作非常好,但她突然被綁架8天,把她公司所有公章全部拿走,把她所有身上的現金全部拿走,並另外把她公司的存款轉走。吳英去報案,公安不受理,相反把吳英拘留了,這簡直沒有道理:為什麼拘留報案的,而不拘留綁架罪犯?案件塵埃還沒落定,就變賣她的資產。所以,這是有預謀的。是官方和地方黑勢力預謀的。

吳英有錯,但吳英無罪

法廣:那您覺得目的是什麼呢?

鐵流:殺人滅口,搶奪財產啊!

法廣:這和吳英在監獄待審期間揭發地方官員受賄有關麼?

鐵流:當然有關係。審判吳英案,浙江省地方官員竟然聯名寫信給法院,請求處死吳英。地方官員憑什麼要處死吳英?這是明目張膽地干預司法。吳英案,我敢斷言,同東陽市委書記,和東陽一把手,甚至是省上的一些高官有密切關係。如果追查下去,很多貪官會浮出水面,很多黑幕會暴露出來。

法廣:吳英被判死刑引起很多法律界和學界呼籲,但是,很多呼籲指出,吳英可能觸犯法律,但罪不當死。從您的介紹來看,吳英案的爭議並不僅僅是量刑輕重的問題?

鐵流:對。它涉及一個黑幕,一個金融黑幕,一個地方官員貪腐黑幕。企業家總是想把生意做大,那就需要去圈錢,滾雪球。但是,吳英有一個特點,她(借貸到)的錢並沒有拿去享受,而是用來發展企業。我認為,吳英有錯,但是,吳英無罪,吳英不能殺。

法廣:騰彪不久前發表文章,指出,吳英案和你我的生命都有關係。您贊同這種說法麼?

鐵流:我贊同這個觀點。如果這樣下去,不僅殺了吳英,殺了中國民營企業家,也殺了中國的改革開放,殺了中國良心,殺了中國善良,所以,我又寫了一篇文章:吳英案呼喚有良心的政治家。現在能救吳英的人,不是我們這些人,需要高層有人出面,此人至少是個常委,否則,吳英死定了。

中國金融體制必須改革

法廣:此前您是否跟蹤過大概十年前民營企業家孫大午案?

鐵流:孫大午案內容,我不太知道。但是,我比較瞭解瀋太福長城科技公司案。瀋太福之死,就是檢舉了貪官,他交出了一個300多人的名單。這個名單涉及到當時在位的高層。他的案子與地下錢莊沒有關係,他完全是通過產品滾動來集資。最後,他的財產也超過他的集資額。是完全有能力償還(借貸)的。吳英也是如此。

所以,中國的問題是一定要解決金融黑幕,一定要改革金融。不改革,就還會出現同樣的問題。另外,民間集資的罪與非罪沒有明確界限,既然同意民間拆借,可以互相借錢,但是,又把吳英定罪非法集資槍斃,這在法律上是說不過去的。

吳英可以說是80年代起中國特色的商業大潮的產物。她1981年出生於浙江東陽一個農民家庭。職業高中尚未結束,就隨同姑姑在美容店學徒,並在2002年起自立門戶,開設自己的美容院。2006年時,她已經鋪展開一個以本色集團命名的酒店、商貿、婚慶、地產、物流等多領域綜合商業版圖。當年的胡潤百富榜估計她資產高達38億元。但是,同年年底起,吳英雄心勃勃的創業努力突然急轉直下,在被綁架失蹤8天之後,報案無果的吳英卻在2007年2月被東陽公安局拘捕,其巨額資產被迅速凍結,並被低價拍賣。2009年12月,金華市中級法院在沒有任何債權人投訴的情況下,以「集資詐騙」罪名宣判她死刑。2012年1月,浙江高院二審維持原判。

著名律師張思之2月1日致函最高法院,指出:「縱觀金融市場呈現的複雜現實,解決之道在於開放市場,建立自由、合理的金融制度,斷無依恃死刑維繫金融壟斷的道理。」已經久日沉默的北京維權律師騰彪1月23日在其博客發表文章《吳英的生命與你我有關》,指出:「幾乎我們每個人都曾得到‘非道德或非法’的好處,同時更因這種普遍的‘非道德化或非法化生存’而受害,但問題是,我們中有多少人接受甚至享受這種「非道德化或非法化生存狀態」?「我們每一個人都可能成為吳英。不,我們每一個人都是吳英。我們都是從過去那個體制下的倖存者,我們都希望活到我們希望的那種體制實現的時候。我們都從他人的受難中獲利,我們沒有成為犧牲者,僅僅是出於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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