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貪腐落馬 母親哭瞎眼女兒丟工作
法官收紅包
近年來全國、全省法院查處的違法違紀案件和群眾反映的情況來看,違法違紀範圍有不斷擴大的趨勢。這些人職務不高,崗位不起眼,每次索賄受賄金額可能只有千兒八百塊,達不到定罪標準。但由於持續時間長,危害範圍更廣泛。
此外,違法違紀案例也從「職務」到「非職務」蔓延。比如,原項城法院法警曹富春,經常出入迪廳酒吧,為哥們兒義氣充當打手,6次夥同他人將被害人打成輕傷;插手經濟活動,強買強賣,強行勒索。去年12月27日,因犯尋釁滋事、故意傷害、敲詐勒索、強迫交易罪被判刑四年零兩個月;洛陽市澗西區法院副院長楊旭因聚眾賭博被撤職;安陽殷都區法院副院長趙新傑在辦公室,當著當事人的面將腳伸到辦公桌上,滿口污言穢語,被當事人錄像。
貪腐還出現了「窩案」現象,比如商丘中院辦理商丘置業公司違法違紀案件,商丘原中院院長、兩名副院長和兩名庭長收受當事人賄賂,兩人被追究責任,3人受到處分。
31歲即為副廳級幹部在悔過書中寫道,案發後,他的母親哭瞎了雙眼,女兒因為他而失去了正常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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