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南昌原縣委書記因受賄被判死緩

原南昌縣委書記湯成奇因受賄3901多萬元日前被江西省贛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同時,法院分別判處湯成奇的幾名下屬和妻子熊麗舜死緩、無期徒刑和有期徒刑。

中國媒體報導,法院查明,湯成奇在擔任南昌縣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為房地產開發商、建築工程公司和其它一些企業的老闆在地產項目的土地徵用、用途變更、國家專項補助資金撥付方面給予關照。他收受的財物折合人民幣總計3901萬餘元人民幣,其中650萬元未遂。他還私自將公款以「借支」、補償等名義付給他人,共導致國家損失2.8億多元。

在法院的一審判決中,湯成奇除判死緩外,還被沒收了一切財產,剝奪政治權力終身。他的妻子熊麗舜被查明夥同丈夫湯共同非法收受了價值85.3679萬元的財物,也構成受賄罪,被判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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