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取消公費醫療納入醫保

公務員取消公費醫療、並入職工醫保的改革近來引發高度關注。日前報導稱,全國已經有八成省份完成了此項改革。

上述報導稱,截至目前,內地31個省區市中,至少有24個已取消公費醫療,全部參加醫療保險。只有山東、廣東、江西、江蘇、湖北等7地公務員尚未全部取消公費醫療。

具體來說,山東省17個地市中只有濟南、煙臺尚未完全取消公費醫療。2012年,山東省計畫將省直機關公務人員和其他尚未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全部納入醫保範疇,具體方案還在研究中。

目前廣東省直、中央駐穗單位及廣州市公務員並未完成公費醫療與醫保接軌;江西省只有省直機關和南昌市及所屬縣區還在實行公務員公費醫療;江蘇只有南京市和省直機關尚未取消公費醫療;湖北省省直機關公務員仍享受公費醫療,還有數萬名湖北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享受公費醫療;河北省2.8萬左右離休人員仍然享受公費醫療。

另外,內蒙古、遼寧、安徽、福建、青海等省區,公務員在參加醫療保險的基礎上,還享受公務員醫療補助。

1998年12月,中國國務院發布《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8〕44號),要求在全國範圍內進行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改革,所有用人單位(包括機關事業單位)及其職工全部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並指出,國家公務員在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基礎上,享受醫療補助政策。

十多年過去,此項改革依然未全面完成,這也招致了不少批評。

一直以來,公務員在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方面享有和普通職工不同的制度,這也被認為是目前中國社會保障制度碎片化的重要表現。這種碎片化,不僅加大了各階層群體之間的貧富分化,也有礙公平。

此前,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社保專家李珍在接受《第一財經日報》採訪時表示,根據目前的制度設計來看,公務員並入職工醫保是民眾接受基本醫療服務均等化上的一個進步。

有數據顯示,目前我國各個群體的醫保待遇差別不小。從報銷比例來看,公費醫療在90%以上,職工醫保70%以上,新農合和居民醫保更低,近年為60%左右。此外,不少城市的公費醫療是「下有保底、上不封頂」,而職工醫保和新農合起付線高、封頂線低。目前,職工醫保封頂線為年平均工資的6倍,遇到大病,個人負擔不輕。

而且,職工醫保需要個人繳費,加上所在單位的繳費,合計比例在10%左右,公務員卻不需為公費醫療繳費。

不過,《人民日報》上述報導引用相關部門負責人介紹稱,雖然門診和普通病種住院報銷比例,公費醫療高於醫保。但是如果得了大病,醫保勝於公費醫療。

原因就在於公費醫療沒有實行大病統籌,也不享受社會醫療救助,在大病救治中,超出公費醫療目錄的材料、藥品、服務項目,要全部由個人承擔。

但是,北京市在推進此項改革時,還是提出:公費醫療並入醫保後,公務員可以有補充保險,確保看病報銷補償水平不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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