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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廣東烏坎人道災難的幾點聲明

 2011-12-20 05:04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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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律師認為烏坎村民的訴求和行為完全是在憲法、法律規定的範圍之內,當局下令警察鎮壓於法無據,而抓捕和殺害談判代表更是違法,其行為不僅是對法律的嘲弄,而且是一種恐怖行為。本案是一種針對平民,針對不特定和平抗議對象的武力鎮壓和虐殺行為,其行為符合國際社會對恐怖行為的基本定義內涵,反恐反對的就是針對不特定民眾施暴的行為。

2、本律師呼籲知情者將下令鎮壓和虐殺薛代表的責任人的姓名地址電話在網路公開,大家共同努力對施暴者進行人肉搜索,持續追究恐怖份子。中國曾莊嚴簽署聯合國系列人權公約,但各地貪官污吏、貪腐勢力和公權流氓們的違法犯罪頻繁發生,他們肆意侵犯人權,猖狂踐踏法律,正是因為這些貪官污吏、黑惡勢力的違法犯罪長期不受追究,才造就了中國成千上萬的冤民大軍。  
 
3、本律師依法要求最高檢立即對在烏坎案件中造成村民談判代表死亡的直接責任人員和幕後策劃人員啟動刑事調查,最高檢並依法盡快向社會公眾公布調查結果。
 
4、本律師呼籲全國人大會常會立即組織獨立調查委員會對案件進行徹查,為保證調查的客觀公正並應邀請有公信力的國際人權組織等參與,鑒於當局多年來對民眾人身權、表達權與選舉權的肆意侵害的一貫做法,國際媒體和獨立調查機構應立即進駐烏坎村現場。本律師呼籲國際社會、聯合國人權組織,對於發生在中國土地上越來越嚴重的人權侵害案件予以譴責的同時進行必要的干預。
 
5、烏坎案件起因經過事實清楚,各種證據充分一目瞭然,當局對村民依法正當維權的行為污名化改變不了事實和案件性質!相關責任人不僅貪腐而且猖狂,其暴行必然激起當地民眾乃至全人類的強烈憤怒,現在當局以薛錦波的屍體要挾拒不交還家屬,同時派上千軍警圍村,斷糧、斷水、斷電的做法可謂無法無天、喪心病狂,本律師正告有關人員,你們必須立即放下屠刀停止不法行為,否則,天理昭昭,法網恢恢,你們遲早會受到法律和歷史的審判。
 
郭智晟 律師12月17日/2011年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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