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跑官被「總理秘書」騙走9萬元
二被告人用假「警備」「警衛局機要通行證」牌照,同時騙取另一受害人百萬元;因詐騙罪獲刑10年
二人冒充中央領導秘書,承諾為人提拔官職、保留面臨整合的煤礦,詐騙3名受害者109萬元。
近日,一中院以詐騙罪判處二被告人有期徒刑10年。
受害人互相介紹一起上當
根據相關材料顯示,該案受害人之一的郭某,此前是山西省一家事業單位的宣傳教育培訓部主任,系副處級幹部。
2008年五六月份,郭某想提職為正處。他的朋友孫某向其提及,多年前曾認識過一個自稱在中央警衛局開車、還曾經給總理當過秘書的張志勇。於是,二人來到北京,找到了張志勇,並通過張,結識了「能力特別強、可以辦這事的大哥」陳龍。
見面後, 郭某表示「想找一個省裡的實職單位」,希望出180萬元辦成,並先期支付了9萬元。
在此過程中,郭某的朋友、某煤業公司老闆葛某,擔心政府對私營煤礦重組時,將自己的煤礦「整合掉」,就找到了郭某,請求郭幫忙托關係保留煤礦。
為此,郭某、孫某、葛某又來到北京,找到了張志勇。
郭某稱,見面後,張志勇向葛某介紹說,陳龍是中央領導的秘書,他們已經打好招呼了,過兩天消息就會傳達到縣裡了。
隨後,幾個人一起在釣魚臺國賓館吃了頓飯,席間,張志勇出示的名片顯示其為「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張小勇」。事後,葛某支付了前期打點費用100萬元。
不久,張志勇給孫某發了條簡訊,稱「主管煤礦的張副市長和阿龍(陳龍)在一起洗澡,現在就在北京。」但是,郭某託人打聽發現,張副市長在當地家中。這時,郭某等人才感到不對勁。
被告人托關係圓「詐騙夢」
其實,張志勇的真實身份是一家餐飲娛樂公司的總經理,陳龍則是無業人員。
張志勇稱,他們駕駛的車輛上挂有「警備」和「中辦警衛局機要通行證」的牌子,這些牌子是他在路邊找人製作的,或是花80元購買的。
當庭證據顯示,為了「幫助」郭某、孫某、葛某等人,張志勇、陳龍確實曾經到處托關係,曾找到做生意時結識的山西某市駐京辦事處主任、北京某單位領導的專職秘書、北京市某機關服務中心的司機、某建築公司經理等,這些受託人獲知煤礦太小、不符合政策規定,拒絕了張志勇、陳龍的請託,只是該二人沒有把實情告訴三受害人。
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證實,單位沒有叫張志勇(別名張小勇)的人。
市一中院認為,張志勇、陳龍的行為構成詐騙罪,但二人退還了全部贓款,從輕判處二人有期徒刑10年。
「湖畔小子」總評:一個「總理秘書」的頭銜,就讓報導中的「非富即貴」找不著北?為啥?蒼蠅不叮無縫的蛋!一個想陞官,一個想發財,不知人家做的套,就是吃准了這個。「總理秘書」的頭銜豈能輕信?哪怕是不信,哪裡去考證?這不是禿子頭上擺著的虱?這樣的當都會上,還不得去精神病院上上「電」?煤老闆虧了還可以賺回來,那位副處級的官兒去哪兒「賺」回來?雞飛蛋打不算,不得賠了自己的身家性命?查一查那開口的180萬,查一查那「打狗」的9萬,那還不死定?
騙子的「行當」越來越多,什麼部隊的,什麼武警的,什麼手頭掌著資源的,什麼批錢管錢的,什麼管幹部的,不勝枚舉。騙子的「級別」越來越高,甚至到了「總理秘書」,接下來會不會出現「副秘書長」這樣的人選?誰知道?
来源:
- 關鍵字搜索:
- 總理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