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長撞死老太
【看中國記者金曉剛綜合報導】江西省萍鄉市安源區一處長石正啟11月27日下午醉駕撞倒一位老太並口出狂言,事件於近日不斷升溫。目前,石正啟已被刑事拘留。有評論批評指,石正啟行為反映了當下中共官員權力無邊膨脹導致的狂妄跋扈和肆無忌憚。
處長醉駕撞人後狂言「以錢買命」 已被刑拘
近日,一則題為《處長醉駕撞死老太 叫囂:一百萬擺平不行給一千萬》的網帖瘋傳網路。網貼稱,11月27日下午,在320國道萍鄉市硤石匝道路段附近,一名駕駛馬自達6的司機當場把一路邊65歲老太撞倒,事後下車對老太連續毆打致死,接著對制止他行為的路人施以暴力。
網帖引述目擊者介紹,司機下車後東搖西晃,用腳向被撞老太的頭部猛踢,制止者也被打傷手部,受害老太兒子也被打傷。司機事後還叫囂,「我是山下管理處處長,撞死人算什麼,一百萬擺平不了,老子給一千萬!」後經交警驗血,酒精含量高達百毫升151毫克。
後據萍鄉市交警部門證實,以上網貼基本屬實。肇事司機系萍鄉市安源區城郊管委會山下管理處處長石正啟,職位相當於村委會主任。11月27日15時許,石正啟醉酒後駕駛單位公車沿320國道由西往東朝市區方向行駛,途經萍鄉市開發區硤石路段時,與橫過道路的廖明蘭相撞,造成65歲的廖明蘭當場死亡。
「現場很多群眾也向我們反映他當時非常狂妄,看來他應該也有口出狂言。目前,石正啟已被刑事拘留,肇事者家屬和死者家屬正就賠償問題進行協商」。萍鄉市交警支隊支隊長孫飛武說。
個別還是整體的幹部道德失範?
南方日報消息指,石正啟酒後肇事致人死亡並口出狂言的行為,引起現場群眾及死者家屬強烈不滿,並引發堵路事件。當天到晚間8時左右,交通才得以恢復通暢。
官方京華網10日引述江西省社科院社會學專家王明美看法說,「醉酒駕車吐狂言,暴露的是個別幹部道德失範,潛意識中漠視群眾利益,這既違背了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更喪失了應有的基本‘官德’」。
不過,許多批評認為,事件反應的不只是個別幹部行為。博客作者自耕農10日為文直批,這個「處長」石正啟身上其實直接反映了當下中共官員權力的無邊膨脹狂妄跋扈和肆無忌憚。官員們愛把它解釋為「個別」幹部的行為,那麼請問幹部隊伍裡怎麼總是出「個別」呢?把所有的「個別」加起來是不是一個龐大的數目?總是出這種惡劣「個別」的制度,是不是也同樣出問題了?
博客作者海邊遐想撰文指,從法學(法律)角度分析「錢」是不是真的能買「命」,從理論上講任何金錢在法律面前都是蒼白無力的,法律前人人平等。但是,法律是靠人執行的,在執法過程中「買命」現象也時有發生。不論是「雇凶殺人」還是「以錢買命」,還沒有人敢於公開的叫囂,因為是嚴重犯罪行為。可是中國,這種現象卻頻頻出現在官員身上。
官員橫行霸道 民眾不滿根源體制
文章指,交通肇事或者是刑事犯罪,在法律審判中都有刑事判決和附帶民事責任。而所謂的民事責任就是經濟賠償,而刑事判決除了考慮犯罪主體外法院還要考慮民事賠償的執行情況才能量刑。說白了,如果案件雙方能自行達成民事賠償協議,法官就可以根據雙方的協商減輕肇事(事件方)方的刑事責任,也就是說在量刑中可以減輕判罰。當然,對肇事方如果重罰,除非一種情況被害方放棄經濟賠償。
文章並說,本案中肇事者叫囂:「一百萬擺不平給一千萬」不是沒有道理的。當然,本案中一個小小的村委會主任級幹部是怎麼有「一百萬」和「一千萬」的無從考證,但是從他口出狂言中可以聽出「酒後吐真言」的話外之音。
有民眾在網上抱怨稱,「萍鄉衙門的人都很牛,科級幹部及科級以下的幹部更牛,辦一張准生證都要搞幾千,根本不把老百姓放在眼裡。萍鄉的酒風也不好,喝鬥酒是很普遍的。」
一些網民在譴責官員惡劣行為的同時,認為應反思官員失德背後的深層次原因,探索對權力的約束機制:「連個蕞爾小吏都這麼猖狂,遑論其它?是什麼支持這些禍國殃民的官員們如此囂張?」、「又多了個溺愛縱容出來的敗類,還要看到多少如此的悲劇才能改變?」
《汽車雜誌》總編輯董寶青發微博表示:其實可以先不查他的醉駕,就先查查他小處長的那1000萬是從什麼地方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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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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