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議員提出「全球網路自由法案」(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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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media Commons/Santo Graciela

美國共和黨眾議員史密斯12月8日向美國國會提出一項「全球網路自由法案」。要求在美國證交所上市的網際網路公司向美國監管機構公布它們在收集和共享個人信息資料方面的作法,包括取消有關服務內容時通知用戶的作法。美國國會資深共和黨議員史密斯長期關注中國的人權議題,現在擔任「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的主席。

該法案不僅對美國公司適用,而且對在美國上市的外國科技公司也適用。美國政府可以對被獨裁政府用於加強鎮壓民主活動的高科技產品實行出口管制。

美國國會資深共和黨議員史密斯長期關注中國的人權議題,現在擔任「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的主席。在提出這一議案時,他還要求中國的「百度」以及美國的思科等在美國上市的網際網路領域的大公司向美國的證券交易委員會透露他們涉及到可以被政府用於鎮壓民主活動人士的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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