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竇初開,墜入愛河不適宜(圖)

青少年、情侶、戀人在一定階段和時空就會產生「性」的覺醒和慾望。尤其是女孩子那一顆陷秘的芳心,早在「情竇初開」時就掀起了愛的漣漪。在生理和性心理都不成熟之時,過早地擷取愛情之果是苦澀的,甚至是隱患。


 

據性醫學家所作的一項報告指出:「人類的習俗和法律,才使***合截然劃分為婚前的和婚後的。」但是我們必須理解,僅從生理學和心理學的角度來看,這樣「兩種」***合完全是同一事物。然而,生理的初步成熟使人開始萌動性意識、產生需要異性性愛的慾望。

這種成熟僅僅標誌著一個人的生理機制具有繁衍後代的能力。易混淆在一起的是人的愛情與性並不是單純的生殖行為,需要打官司並不等於懂得愛情趨使下的衝動。實則,應在生理真正成熟,加上性心理也相對成熟之前,能夠駕馭性愛之後再進行。

經大量調查研究發現,匆下愛河僅歸結於感情衝動是不夠的,重要的還取決於女性的生理節奏。初次偷吃禁果者不少都發生在女性排卵期的前一週左右的時間裏。就生理而言,在此期間的女性由於從腦下垂體分泌的促甲狀腺素增多,使女性的「性趣」可能高漲,體內細胞受激素的影響,使皮膚產生一種「飢餓」感。此時的女性不僅肌膚變得光澤細膩,而且性情也顯得十分溫柔,寬容性最強。

由於這種生理物性,對男性吸引力也會增加,而她們自己常常經受不住男性的綿綿糾纏,況且對象又是自己心中「愛慕」的人,因此,很容易受男方的擺佈,或者自己也甘心情願地接受意中人的要求。

當然,並非說其它時間男性不會「性」急去苦求女性就範,而是這樣的要求較易被「性趣」不足的女性明智地拒絕。所以,未婚女性們在瞭解自身生理特點後應強化理智的閘門。

婚前就體驗性生活不僅會有意無意地降低夫妻之間親密行為的價值,使「洞房花燭夜」黯然失色,也可因在婚前對配偶間的瞭解不全面,而一旦發現對方的種種缺點時,由於「木已成舟」則只能勉強維持,這種婚姻關係是很難幸福美滿的。

由此看來,無論是雙方自願的婚前性行為,還是暴力所致的婚前性行為,都是非常有害的。除造成過重的思想壓力和精神負擔,還給身體帶來危害,甚至潛意識和下意識地在心理上形成性罪錯,給婚後夫妻生活帶來種種隱患。

據報導,未婚妊娠和流產作為一種現代病已在我國流行,並有逐漸增加和低齡化的趨勢,應引起全社會關注。

究竟什麼時候性心理才算相對成熟呢?這要看他(她)的「社會化」程度如何。一個人出生扣成為社會的一員,隨著年齡的增長,需要學習,需要掌握生活的技能,還需要瞭解和適應社會規範等等。

這個過程就是人的社會化過程。在這個過程中,人變得能夠自覺地社會規範來制約自己的行為。社會化的基本完成,則代表一個人的心理、理智及性心理已相對完善。所以,青年男女在情竇初開之時應謹慎,切莫匆匆下愛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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