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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賄報社總編拖中共高官一起下水

 2011-11-24 01:21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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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土資源報前總編輯劉允洲收受開發商賄款,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週三上午判處13年徒刑,審判過程牽扯出國土資源部前副部長李元也和開發商吃飯,是當年遭雙開(開除黨職及公職)的原因。

陸媒報導,劉允洲利用採訪之便,2007年運用所認識的浙江省國土資源廳人脈,違反規定為浙江省東陽市橫店圓明新園案用地,提供開發商審批幫助,之後收受開發商後謝人民幣180萬元,及一輛寶馬(BMW)X3轎車。

1990年代正值大陸房地產起飛之際,國土資源部握有土地規劃及開發資源,利益龐大,官員與開發商是如何聯手土地開發,10多年後才因有人檢舉被掀開來。

檢方指控劉允洲累計受賄金額達人民幣230萬元,受賄時間達10年,但因他供出如何仲介官員與開發商認識、進而開發土地,法院判處13年徒刑,也再度掀開中國民眾最不滿的官商勾結黑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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