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最早的交通規則,距今已有1300多年歷史。古代有一種名叫《儀制令》的交通規則,始創於唐朝,盛行於宋代。當時交通工具簡單混雜,有車、船、轎子、牲口幾大類。車類主要有太平車、囚車、陷車等,船類主要有官船、哨船、漁船、快船、戰船、大小海鰍船(也屬官船)等。轎子類主要有山轎、兜轎、涼轎、暖轎等。牲口類主要有馬匹、驢、騾等。
面對交通工具混雜,秩序混亂,宋太宗太平興國八年(983年),朝廷下詔,令京都開封及各州,在城內主要交通路口懸掛木牌,上書《儀制令》作為交通規則,人人都要遵守。到南宋,這一跤通規則又由各州擴大到各縣,而且由懸掛木牌發展到刻石立碑永久示人。在今陝西靈崖寺大殿左廈房還存有《儀制令》石刻實物,在豎刻「儀制令」三個大字下方,並列四行豎鐫小字:「賤避貴,少避長,輕避重,去避來。」這裡的「避」應作「讓」理解。如果剔除封建社會等級制度的尊卑糟粕,這一跤通規則與現代的「禮讓三先」有異曲同工之妙。
此外,我國現今行人和車輛都遵守著靠右行走的交通規則。相傳,這條交通規則最早來源於古代軍隊的隊列規定。原來,古代有了軍隊之後,當兩支隊列路遇時,因為戰士們右肩扛著矛或劍等兵器,只好把左面讓給迎面而來的軍隊,自動靠右邊行走。久而久之,成了一條古代軍隊之間互相遵守的交通規則,代代相傳,直至今日。現在我國的司機座位都設在左邊,以利觀察路況,便於安全行車,就是據此而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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