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公開能否真正起到監督效果?(圖)


大把大把的人民幣浪費在政府開銷上

中國國務院法制辦週一公布機關事務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其中規定縣級以上政府必須定期公開「公」支出,禁止奢侈和浪費。專家指出,僅僅公開數字,並不能達到真正的監督目的。

公務接待、公務用車和因公出國這三項龐大的政府預算支出,對於普通老百姓來說只是一個遙遠的數字。關心民生的北京理工大學胡星斗教授認為,公開「三公」支出,是為了遏制政府成本的不斷擴張,緩解官民矛盾,恢復人民對政府信任。他指出,中國的政府成本佔總財政支出的40%左右,而在歐美國家這個比例最多也就不超過10%,這樣高的政府成本必然導致民生艱難,所謂的和諧社會也無從談起。而如何降低政府成本,其中一個非常重要的方面就是制止三公消費。

按照目前中國政府部門的預算編製,並沒有專門的「三公」經費科目,這些消費分散在部門預算的紛雜科目中。根據中國媒體的報導,國務院法制辦此次出臺的相關條例徵求意見稿中規定,今後「三公」經費不僅要納入預算管理,而且禁止將其他預算資金挪用於 「三公」。胡星斗教授認為,僅僅單獨管理並公開「三公」經費是不夠的,因為這些數字對於公民來說還是陌生的,即使他們要監督也無從下手。他說:

「我們目前看到公開的三公消費都只是一個籠統的數字,誰也看不懂。而不是具體到每一次公款宴請的賬單,購買每一臺公務用車的價格,因此這樣的公開雖然具有一定的積極意義,總比沒有公開好,但是恐怕弄虛作假的行為還是需要出臺具體的細則來防範。」

胡星斗教授認為,相比之下,其實自上而下的規範並不如自下而上的監督更有效。比如應當允許公民進行財政公議訴訟,也就是如果有人發現了超標三公消費的情況,只要有證據,任何人都可以到法院提起訴訟。如果最終追回了一些資金,還可以拿出一部分來獎勵提起訴訟的公民。胡星斗教授說:

「我們過去有無數自上而下的規定、文件、講話等等,但是效果並不好,而且濫用公款的現象反而愈演愈烈。可見,光是自上而下的規定是不起效果的,關鍵還是民眾的監督,以及陽光行政和陽光財政,這才是治本之策。」

據悉,該條例公開徵求意見截至日期為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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