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何以成為禁忌
國務院新聞辦10月27日發表白皮書,宣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建設完成。既然法律是一個社會的基石,那麼,體系化的法律建設完成,尤其是從「文革」的「無法可依」狀態走過來,應該說宣告了一個歷史性的時刻。儘管很容易理解的是,隨著社會轉型的深入,或者說中國特色的變化,今天完成的法律體系仍然是需要完善的。
但比法律體系更重要的,是法律實踐,是法律在現實社會和國民心中的地位和作用。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建設過程的30年裡,法律對維護社會秩序和調控社會矛盾的作用是越來越重要、越來越管用了嗎?公眾對法律是越來越信賴、越來越有信心了嗎?這是非常值得回答的問題。
從黨政部門和領導幹部的角度看,維護社會穩定、解決社會矛盾的形勢卻是越來越嚴峻了。在這種形勢下,法律不是越來越受重視,反而是越來越被放棄,轉而依靠行政和政治手段了。相應的地在公眾方面,法律也就顯得越來越沒用,法院的門檻反而越來越高。法庭難上就上訪,上訪困難就上街,上街困難就上網,上網當然也困難。這和政府的對應管理手段是一個攀比互動、水漲船高的過程。
到了最近幾年,法律甚至正在演變為一種禁忌。檢索時下的官方文件、官員講話和媒體語言,會發現一個驚人的現象:「法律」、「法治」和「依法辦事」等詞,變得越來越少見了。今年上半年,人民日報連續發表了5篇評論。說的並不是抽象的政治訴求,而是現實的利益衝突、具體的維權事件,是應該法律解決的。可是,這系列評論有一個共同的特點,便是都避談法律:對那些「沉沒的聲音」、「異質的思維」和「弱勢的心態」,要「傾聽」,要「包容」,要「消解」,要「理性」,而絕對不說,要訴訟,要判決。
繞開了法律以後,「理性」成了新的流行語。網路世界是「沉沒的聲音」、「異質思維」和「弱勢心態」的集散地。於是,《人民日報》、《新華社》、中央電視臺等主要官方媒體接連發文,在譴責網路上的「謠言」特別多的同時,強烈地訴諸「理性」,沒有一篇文章說到依法管理網路,說到網民、網路公司和網路監管各方如何為自己的網路行為負責。
如此刻意地迴避法律,這都是為什麼?現實告訴我們,許多問題被帶離法律的軌道已經多麼久遠,回歸法律會有多麼難。如果依法辦事,那麼,首先被追究的,恰恰是「有關方面」,是「掌握法律的人」。觀察任何一個每天都在緊繃著的社會事件,都可以回答這個問題。例如,你說截訪隊是非法的,毆打上訪人員必須追究法律責任,這該追究到什麼人頭上?只能追到當地有權指揮公檢法的人頭上。於是,只能在這裡講「理性」。同樣,如果網路依法管理的話,首先是用財政款組建的各個層級的網路宣傳隊,以及部分不公開工作的網路管理員勢必下崗,無數遭遇暗中刪除的網民,會到各地法院去要求立案。這不亂套了嗎。現在的網路,靠的就是暗中刪除,所以,網路必須「理性」。
這就是「理性」的秘密。於是,在不能滿足公眾的合法訴求時,官方一律講和諧、講穩定、講政治、講國情、講接軌、講文化,但不講法律。除非是有針對性的,要對某人予以「法辦」。可悲的程度已經到了有些法院也不敢講法律的地步。法院門口公然高懸著壓倒法律的政治口號。官員指揮公檢法,則已經公開化制度化,見諸於官方媒體的表揚稿。
某省紀委的一位公務員寫道:「法律沒制度管用,制度沒文件管用,文件沒批示管用。」普通民眾則在心理上把法律定位成了權力的奴婢,網路上廣為流傳的段子說,中國的「三大基本法」是「領導的看法、領導的想法、領導的說法」;中國的「三個訴訟規則」是「大案講政治,中案講影響,小案講法律」;中國的法治基本狀況,則是「嚴格立法,普遍違法,選擇執法」。這是多麼令人沮喪的民謠,可是誰能說它都是一派胡言呢?
這種危險的狀態已經維持很久了。這樣的狀態維持越久,回歸法治本位越難。而回歸法治是必須的,這是國家的希望和出路。那麼,什麼時候才能重新開始「依法治國,有法必依」呢?回答是,任何一天都是開始的時機,法律至上應該是無條件的,來自官方和官員的阻礙不能成為擋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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