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反人權屈膝中共 國際人權組織譴責(圖)


美國首府華盛頓的部分法輪功學員和一些人權團體在越南駐美國大使館前集會,抗議越南政府屈從中共壓力,非法拘捕、審判兩名法輪功學員。(攝影:李莎/看中國配圖)

國際人權組織譴責越南判處兩名法輪功學員最長三年徒刑。這兩名學員因向中國傳送法輪功組織的廣播節目於去年被捕。

人權觀察:判法輪功學員違反言論自由

總部設在紐約的「人權觀察」說,越南當局對武德忠和黎文誠的判刑「違反言論自由」。

人權觀察亞洲部副主任羅伯特森在一份聲明中說,「越南不應該違反人權,僅僅因為他們的活動讓中國感到不悅,就懲罰自己的公民。」

華盛頓郵報援引河內一法庭官員的話說,武德忠和黎文誠被控非法在通訊網路上傳送有關信息,因此被分別判處3年和兩年徒刑。

法輪功在中國被視為「非法組織」,但這個組織在越南沒有被禁。

法輪功發言人:越南取悅中國,實在可悲

在紐約的法輪功「法輪大法信息中心」發言人張而平說,越南以這種"show trial" (擺樣子審判)來取悅於中國的壓力,實在是可悲。

他說:「我覺得這對越南來講是個悲劇,越南當局作為一個獨立自主的政權,不應該聽從一個外來的專制社會的指令,在法庭上審判(他們),完全是做給中國看的,完全喪失主權,完全違反越南自己的憲法,更不用說國際法了。」

張而平表示,有關媒體報導說,中國駐越南大使館給越南當局的備忘錄,要求越南方面限制並禁止越南公民在其領土上發射無線電信號。此外他還表示,根據越南的有關法律,武德忠和黎文誠發射無線廣播信號,並沒有違反刑法,充其量是無證「從業」,被判罰款或沒收設備,就足已了。

武德忠和黎文誠2010年6月被捕,罪名是他們從2009年4月開始,在河內郊外的一個農場,通過短波電臺,每天向中國發送「希望之聲」的節目18個小時。

張天亮:政治和外交因素迫使越南妥協

法輪功觀察人士、喬治梅森大學教授張天亮說,武德忠和黎文誠原定於去年10月6日受審,但是在國際人權組織和法輪功組織的壓力和要求下,越南當局推遲了審判日期。他說,這個案子不僅僅是一個純法律問題,更凸顯了外交和政治因素在發揮作用。

他說:「從這些事情上來看,可以得出一個結論,就是在法輪功問題上,中共施加了非常非常大的壓力,所以說有些政府出於經濟利益或政治利益考慮的話,就妥協了。」

本星期早些時候,國際人權組織「大赦國際」指責越南警察在中國駐越南大使館外的人行道上,拘留了40多名抗議這次審判的法輪功成員。不過,這些被拘留的人隨後不久全部獲釋。

中國在1999年7月22日正式將法輪功定為「非法組織」,予以取締。不久以後,中國還通過官方的喉舌「人民日報」的社論,將法輪功確定為「邪教」,指出法輪功是一個反人類、反社會、反科學得邪教組織,殘害生命,因此要依法取締。

法新社報導說,河內當局此前曾經否認越南有法輪功組織,但法輪大法信息中心說,在越南的法輪功成員有數百人。

(原標題:國際人權組織譴責越南判法輪功成員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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