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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看妻子遭毒打強姦的丈夫為何未敢做聲?

 2011-11-09 13:28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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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0月23日,發生在深圳寶安區西鄉街道的一間出租屋裡令人髮指的一幕,恐怕只有在描寫日偽時期的影視劇中才能看到,這種慘無人道的手段,只有當時的日本法西斯才做得出來:聯防隊員楊喜利渾身酒氣,手持鋼管警棍,帶著兩名壯漢闖進外來打工者楊武住所嚷著:「老子要弄死你們!」,並讓兩名壯漢在門外把風,對楊武的妻子王娟實施毒打和強姦。而這一切就發生在受害者丈夫楊武的眼皮底下。

人們在憤怒譴責這名聯防隊員禽獸不如的暴行的同時,對這位丈夫的軟弱唏噓不已,甚至連警方都認為「如果楊武能夠挺身而出,也許悲劇就能夠避免發生。」對此,筆者不禁想問:在看《動物世界》的時候,小羊羔被狼吃了,誰會責怪母羊的無能?面對絕對強勢,忍讓和退卻可能就是弱勢群體得以生存的唯一選擇。

也許有人會說,這起令人髮指的暴力事件,不是發生在《動物世界》裡,這是一個文明社會,遇到傷害,即使無力抗爭,也可以報警啊!那麼,受害人的丈夫為何不報警呢?原因很簡單,施暴者本身就是聯防隊員,他明確告示:「你們報警都沒用,我是聯防隊員,跟警察都是哥們!」如果報了警,來的還是凶手的哥們,這還能怪這位可憐的男人遲遲沒有報警麼?更何況,「楊武一度以為,這次會和以往一樣,被打幾下,被砸些東西,等楊喜利發洩完就好了。」如此看來,至少在這塊地方,和《動物世界》沒什麼兩樣,弱肉強食已成常態。既然這樣,誰還忍心責怪這個男人的軟弱?

誠然,哪怕在高度文明社會,也會有禽獸不如的不法份子,社會也因有保護公民利益不受侵犯的國家機器而繼續文明著。但當這些本身應該保護人民的治安人員,變成侵害人們利益的凶手時,社會秩序就徹底被顛覆了。更讓人感到害怕的是,這名與禽獸無異的聯防隊員,並不是隱藏在治安隊伍中的不法份子,而是公開的不法之徒。該聯防隊隊長鐘思賢稱,「楊喜利在治安辦當聯防隊員已有幾年時間,平時還算正常。但一喝酒以後,就會胡亂髮酒瘋,打人罵人,他們也教育過他多次。楊喜利為此也寫過很多次檢討和保證書,但又屢教不改,他們對此也無可奈何。」好一個「無可奈何」,讓一個胡亂髮酒瘋、打人罵人、屢教不改的暴徒管理社會治安,其轄區百姓的安危就可想而知了,這起暴力事件難道還屬於意外?

筆者在這裡無須分析這起案件的嚴重性,因為該聯防隊隊長鐘思賢已經十分清楚,已經在「劃清界限」了。鐘思賢認為,「楊喜利作姦犯科,嚴重敗壞了聯防隊的聲譽,他認為很丟臉。但是他是臨聘人員,事發也不在上班時間,他毆打強姦別人,這屬於個人行為,與社區沒有任何關係。他們在事發前幾天,就因為他喝酒,對他作出瞭解除合同的決定。只是一直找不到他人,他的制服和警棍、鋼管等也沒有收回來,他本人也沒有簽收這紙解聘通知。」這也太淡定了吧?難道因為是「臨聘人員」,因為作案「不在上班時間」和那張子虛烏有的「解聘書」,就能讓這起惡性案件變成普通的刑事案件?難道就能消除人們對執法犯法的恐懼?在一個和平建設年代,會出現妻子遭毒打強姦,丈夫躲隔壁未敢做聲的新聞,不僅駭人聽聞,更讓人匪夷所思。這根本不是這位丈夫的軟弱,而是暴露了弱勢群體在一個無序社會中的不堪境地。如果還要責怪這個受害者的丈夫無能的話,這就意味著在一個所謂的法制社會中,依靠自身力量的抵抗,才是保護自己的唯一手段,那麼,是不是該修改一下現行法律?讓「我想拿刀衝進去,劈死這個畜生!」的楊武,解除「如果我殺人坐牢了,他們可怎麼辦?我不能家破人亡啊」的後顧之憂?執法犯法已經成了建設法治社會的最大障礙,類似的事件我們還見得少麼?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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