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公民訴權:保安動粗,引起公憤(組圖)

上海地方政府的亂作為行為,司法體系的嚴重枉法行為。法院不立案,公民的訴求得不到保障,民眾已經走向「依法治國」的道路,而上海的三級法院卻拒不執行「依法治國」的國家,致使法律嚴重喪失公平正義與公正性。依法治國就是有法必依,違法必究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我要立案,捍衛法律,還我訴權。2011年11月1日,上午上海市民一行來到上海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大廳要求立案。安檢剛完畢,二中院的一位安保人員(編號:BA0087)撒粗野,揮手推搡,口出狂言,不讓訴訟當事人進入立案大廳,還要動手打訴訟當事人陳啟勇,要求立案的民眾保持了清醒的頭腦,克制了自己的情緒和他們進行了理論,制止了一起將要在法院門口發生的毆打事件。

2011年11月2日上午,上海市民按慣例去市政府信訪辦上訪。上訪結束後,下午上海市民一行七十人左右來到上海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大廳,要求立案。當市民們集中在法院立案大廳門口時,又是編號BA0087的保安帶領一幫保安,挑釁事端,揪打市民顧某某,由於我們市民多人上前解圍理論,才避免了一場群體事件。二中院保安阻止上海市民依法進入立案大廳要求立案的違法行為激起公憤,上訪民眾當即在法院立案大廳門口打出了五米長的橫幅「我要立案,捍衛法律,還我訴權」,並高呼口號抗議法院司法不作為。

我們希望上海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領導多做順民意、解民憂、得民心的實事,制止保安的違法行為,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近日「我要立案——維護公民訴權」行動充分反映了人民的意願,著力解決經濟社會發展中普遍性問題和深層次矛盾,保證人民群眾的意見得到充分表達,合理訴求和合法利益得到充分體現。

陳啟勇、王扣瑪、瀋佩蘭、魯俊、朱政、陳國貴、黃蘇滬、杜陽明、李惠芳、丁菊英、賀志勇、韋開珍、魏勤、洪群,李貴榮、董莉雅、吳黨英、袁春生、李玉芳、孔令珍,彭妙林、吳如雲、孫洪琴、謝忠安、張平、郎兆剛、顧永洪,胡育青、張燕紅、畢和英、李衛青、王承偉、施亞萍、吳士豪、盧銀娣、王美莉、周炎、郭益貴、魏鑑蓉、陳春芳,顧中妹等七十多位市民參與在上海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維護公民訴權行動。

據悉,今天上午陳啟勇、李惠芳等眾多市民又前往二中院繼續「我要立案——維護公民訴權」。
  
上海訪民

2011年11月3日

圖一:11月1日在上海市第二中級法院維護公民訴權的部分市民

圖二:違法阻止市民進入立案大廳的二中院保安(編號:BA0087)

圖三:二中院保安違法阻止訴訟當事人進入立案大廳(11月1日)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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