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倫敦租房必然要知曉的一些事(圖)

在倫敦租房,碰到的小問題良多,而且比較瑣碎,凡事都要自己親自處置,下列幾點希望對租房的留學生有所幫助。

租房付租金以及押金時,必然記得索要發票或收據

記住:無論在任何時刻,都要記得索要發票或收據。要確保上面寫清付款金額,日期,自己的名字,對方的名字,付款的內容(押金、租金、中介費)。當然實際上大多數房主還是偏好現金付款的方法,但最佳不要用現金付款,可以用銀行匯票、支票或銀行轉賬,這幾種都是付款方法中比較安全的方式。

定金

當看中了房東的房子準備租住並付了定金後,房東就不能再把房子租給別人了。但如果改變主意不租的話,房東可能會以耽誤他向別人出租房子為由,不退還定金。因此在付定金前一定要考慮週到,以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破損押金

破損押金,有時也稱為押金,通常在簽訂租賃協議時就要付給房主。若是英國租房者在租住期間有下面幾種景遇產生,所產生的用度就要相應的從押金中扣除了:

1、對房屋設施的破損
2、不交租金
3、丟失了物品
4、房屋的乾淨衛生費

從2007年4月英國起頭實行新的Tenancy Deposit Scheme,租房者把押金交給房主或代辦署理人,他們再把押金存入Custodial schemes,以確保押金受到保障,這是對租房者權益的一種加強護衛。

實施了Tenancy Deposit Scheme後,對於房主來講,要想不公平的扣留押金就有點難了。但是,還是有必要在簽訂租賃協議時對房屋及其設施、物品有一個準確詳盡的申明或記錄,從而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房屋租賃允許證

自從2006年7月起頭,在英格蘭以及威爾士地區有多處房產(主若是指三層以上、向外出租的房產)的房主,必須向當地的委員會申請房屋租賃允許證。否則,將會被處以最高20,000的罰金,並沒收租金。

申請房屋租賃允許證的房主或代辦署理人必須可以或許證明其合法身份,而且還要檢查他們以前的一些動作以及是不是存有犯罪記錄(但並不必然存在犯罪記錄就必然會使其損失出租房屋的資格)。

是以,若是要租的房子(房主)屬於上面所說的景遇,必然要求房主出示房屋租賃允許證,以擔保自己的優點。

燃氣安全證書

若是房主出租的房子中有煤氣器具,他應該出具一份在有用期內的燃氣安全證書。房主必須向每個租住者提供安全證書的複印件。

注意:在搬進房間之前,必然要求房主出具。

即便出租的房間(針對學生來講)內沒有燃氣加熱設備,全數的電器也必須每年檢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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