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最新最全的加拿大投資移民條件

在家庭淨資產方面

由原來的80萬加元倍增至160萬加元,資產組成形式:包括房地產、股票、債券、期貨、基金、保險、銀行存款,還有申請人擁有的公司淨資產,來源是通過個人努力合法取得、繼承、贈予、夫妻共有。在金額翻倍的情況下,仍然沒有阻擋申請者的腳步,造成聯邦投資移民在開門當天就遭遇關門的命運。

在管理經驗方面

五年中的兩年以上全面的工商管理經驗

a、企業主:需要過去5年中至少有2年管理經驗;

b、高管:需要過去5年中至少有3年管理經驗,並且下面要有至少5名員工;

加拿大政府的目的很明顯,就是作為投資者,移民加拿大必須有一定的管理才能。這樣才能在移民後管理自己投資的企業。

在投資方式方面

向加拿大政府指定並擔保的基金投資80萬加幣,投資期為五年,投資方式有兩種:

a、向加拿大政府指定並擔保的基金投資80萬加幣,五年零兩個月後無息返本。

b、將24萬加幣的利息支付給加拿大政府指定並擔保的基金,通過基金向加拿大銀行貸款40萬加幣。

有兩種靈活的方式供投資者自由選擇,且此種投資方式十分安全。這是加拿大投資移民最具優勢的方面,投資者的財產十分安全。

申請人條件

申請人及家人身體健康(也就是需要通過聯邦政府的體檢檢查和安全檢查)並無犯罪記錄。這一要求所有人都能理解,只有身體健康和心靈健康的人在加拿大才收到歡迎,才能為社會做個大的貢獻。

 

本文留言

近期讀者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