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發布《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白皮書

中國國務院新聞辦27號發布《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白皮書。白皮書說,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正在逐步形成,今後將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著力提高立法質量。

在介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白皮書的國務院新聞辦記者會上,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負責人信春鷹表示,中國法律制度的逐步完善,「是中國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的一個重要里程碑」。「民主」一詞在信春鷹的介紹中,在白皮書的文本中,使用頻率都不算低。

北京高博隆華律師事務所的李和平律師表示,中國的立法工作應當以實現民主憲政為指歸,除了推進民主立法而外,全國人大的當務之急是批准政府已經簽署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我們大家很多人講了中國要實行法治,實行民主憲政,我覺得這也是中國公民的一個共識。每一個法律人都希望中國真正的依法辦事,真正的實現法治。這裡面要說的事情,要做的事情實在太多了。但是提綱挈領的一點並且是現存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中國已經簽署了。就差全國人大批准了。那麼這個公約體現了人類文明的一種基礎性成果,這個成果我想中國真的想承接世界政治文明包括法治文明的一些優秀成果,那麼把中國國際公約批准了並且貫徹了,我覺得中國的法治就會向前一大步。」

李和平表示,中國的立法工作頗有成績,中國的法律條律已經比較完備,但是中國缺少的是法治精神和法治環境;公權力領域的「法無授權即禁止」、公民權力領域的「法無禁止即自由」這一法學界的共識在中國還沒有得到普遍認同:

「中國從立法上來講,各個領域、各個層面這個法律說真的已經相當完美了。這種法律體制已經建成,我是贊同的。但是有這樣一點,在法治精神,在基礎性制度方面它往往和法治的國家基本原則還是有很大的距離的。例如司法獨立它現在就做不到。我們學法律的有一句話對於公權力來講就是說法無訴權即禁止;對於公民個人來講,法我禁止即自由。這兩個原則在中國還並不是大家都認可的。」

北京公信律師事務所的李敦勇律師也表示,中國的立法工作進步不小,中國的主要問題在於有法不依、執法不力:

「在民法上中國進步很大。它最大的問題是在落實上。它講得很好,但真正落實的話就很難。最近不是在搞人大代表的選舉。很多人根據法律就自動報名,以自由者的身份去進行競選。只要搞這種競選活動都會受到打壓。在行政訴訟法裡規定的幾種情況,一旦有這種情況,當事人都可以提出行政訴訟。但是真正在實際中碰到這種情況你去起訴,它根本不理。按法律明文規定,你即時不立案的話,也要取一個相應的手續。它連相應的手續都不取。」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白皮書表示,今後要高度重視生態文明領域的立法。李敦勇律師表示,中國環保立法的主要障礙是地方上GDP挂帥的觀念:

「很多地方為了增加GDP,把一些污染企業都拿到它那裡去。如果對這些企業進行抽查的話,那地方的GDP就上不去。所以地方政府會反對的。它得優先發展GDP,把GDP看得很高。發展GDP的話,它會犧牲環境。」

李和平律師希望在加強環保立法的同時,放寬對非政府組織的政策,發揮公民保護家園的積極性:

「要放開NGO,使民間自由成立NGO。讓公民有組織的去關注他們自己的家園。他們有權力所面對自己的家園所面臨的問題,將來的發展方向,提出他們的意見,這樣比任何的直接的立法要強很多很多。」

李和平律師表示,他同意白皮書所說:中國要繼承自己的法制文化傳統的優秀成分、借鑒人類法制文明成果。他說,現在在臺灣運行的法統是行之有效的,是值得中國大陸借鑒、汲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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