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幼兒時期的事為何沒有記憶(圖)


(網路擷圖)

您對自己孩提時代的記憶最早能追溯到幾歲?大部分人都是從四五歲左右開始有記憶的,也有人能記起三歲時發生的事情。那麼,之前的記憶跑到哪裡去了呢?

也許有人會說,這是由於嬰幼兒的記憶力差造成的。其實不然,人類嬰兒的記憶力都是非常強的,很多心理學家已經通過實驗證實了這一點。從嬰兒到幼兒的這段時期,我們沒用幾年的時間,就記住了一門語言,有這種記憶力還不夠強大嗎?此外,我們生存的很多技能,都是在嬰幼兒時期學會的。

我們一般認為,雖然嬰幼兒也具有長期記憶的能力,但在那個年齡階段,長期記憶系統基本上還不能很好地運行。研究人員發現,有個別的孩子在兩三歲的時候就能用語言描述出記憶中以前的事情,但孩子們所謂的記憶,大多是片段或者並不準確。當人長到四歲左右,認知機能才迅速發展起來,並開始能夠審視內在的自我。這時,孩子開始能夠理解記憶了,並開始使用諸如「記住」、「忘記」等與記憶有關的詞語。在這個時期,人的長期記憶系統才逐漸健全起來。因此,我們成年之後,再回憶自己的孩提時代時,一般只能想起三四歲之後的事情。

對於人來說,「記憶」非常重要。實際上,「忘記」也同樣重要。如果我們無法忘記以前的痛苦經歷,總是背著傷痛過日子,時間長了,痛苦的經歷多了,心就再也無法承受了……在我們的記憶系統,還有一個強大的功能,那就是會選擇那些不好的記憶主動去忘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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