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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警方處罰網路「名妓」若小安

 2011-09-29 11:01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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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8日,杭州市公安局新聞發言人辦公室通報,針對近期備受廣大網民和媒體關注的「若小安1」微博內容,杭州公安機關迅速跟進,已經查明事實真相。網民「若小安1」其實是一名已婚男子,其微博中敘述的所謂「杭州失足女」經歷純屬捏造。9月28日,杭州警方依法對其作出處罰。

網路「名妓」若小安晒接客日記 七年賣淫超過三千次

近日,一個叫「若小安1」的微博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2011年1月以來,該網民在某網路上以「杭州失足女」身份發布了401條微博。其在微博給自己貼上了「雞者、小姐、性工作者、底層、80後」等「矚目」標籤,還採用「紀實」的手法,引起了網民的大量跟帖及部分媒體的關注。根據上述網路傳聞中涉及的賣淫嫖娼線索,杭州警方高度重視,部署開展了調查工作。9月27日下午,杭州警方找到了「若小安1」微博的撰寫者林某某。現已查明,林某某,男,1980年出生,已婚,育有一子,現任浙江省某文化傳媒公司一刊物主編。

為吸引網民關注,提升自己網路知名度,林某某從今年1月份開始,模仿外國文學作品,通過微博編造併發布「失足女接客日記」。鑒於林某某對自己捏造事實欺騙廣大網民、擾亂社會管理秩序、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違法行為表示認錯和悔過,杭州市公安機關根據《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的規定,依法對其作出了行政警告並處500元罰款的處罰。

新聞回顧:女子疑因微博晒接客日記被警方帶走

日前,一位自稱浙江杭州的「失足女」若小安在網路上爆紅,有傳言稱其因在微博上晒接客日記被警方帶走。媒體就傳言向杭州市公安局求證,杭州市公安局相關負責人向記者表示,目前警方正在核查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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