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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陽公安局長解釋性奴案為何是國家機密

 2011-09-26 22:06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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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驚世人的洛陽性奴案已經告破,據知犯罪嫌疑人屬於事業編製人員,兩年前網上觀看色情表演牟利,於是仿效組織強迫被囚婦女賣淫,對於轄區內發生如此駭人醜聞,洛陽公安局長公開道歉,並對4名相關責任警員予以了停職。

備受輿論關注的河南洛陽「性奴」案告破,涉案的犯罪嫌疑人李浩被捕。當地警方通報稱挖地窖囚禁性奴案嫌犯李浩在河南洛陽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稽查大隊屬事業編製,非國家公務員。目前,犯罪嫌疑人已按法定程序提請檢察機關批准逮捕,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之中。

當地警方23日晚間通報稱,9月3日,公安機關破獲一起犯罪嫌疑人採取殘忍手段、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強迫婦女賣淫,並致2人被害的重大刑事案件告破,涉案的犯罪嫌疑人全部抓獲。

據警方介紹,9月3日凌晨,洛陽市公安局接到一民眾報警稱其親戚馬某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此後警方找到馬某。馬某稱其此前被一男子騙至一地下室內關押,於當日凌晨脫逃並報警。據馬某陳述,警方於當日上午救出另外3名受害女子。經查,河南洛陽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稽查大隊一中隊職工李浩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專案組當晚在河南南陽市將其抓捕歸案。

警方審訊查明,犯罪嫌疑人李浩,男,34歲,河南南陽新野縣人。其作案動機源於2年前從網際網路上看到淫穢視頻表演能賺錢,他事先在某小區自行購買的地下室內挖地洞,先後將6名女青年騙至地下室關進洞內,強迫女青年進行網路色情表演和進行性侵害,並組織女青年外出賣淫牟取錢財。期間,6名女青年被囚禁最長近21個月、最短2個月。其中,2名女青年因不聽李浩的話,分別被殺害和折磨致死,並埋屍洞內。

24日河南省洛陽市政法委書記、公安局長郭叢斌在河南省洛陽市公安局會議上,向媒體通報了案件的經過和最新進展情況。

郭叢斌通報稱,警方根據情況對4名有關責任人作出停職決定,待調查結束後再作進一步處理。其中,對洛陽市西工分局副局長兼社區警務大隊大隊長翟繼軍、洛陽市車站分局案件偵辦大隊教導員崔偉、車站分局副局長兼治安管理大隊大隊長翟敬普、車站分局副局長兼社區警務大隊大隊長李攔洪予以停職。

同時對於此前所稱當地公安部門將此案列為國家機密不准媒體發稿一事,郭叢斌辯解說,公安機關是個相對特殊的行業,在新聞信息發布方面上級有著一些規定和要求,各級政法部門需嚴格信息資源管理,不得詳細披露破案細節和作案手段,不發布可能誘發模仿效應和不適宜公開的宣傳報導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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