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自由是一切自由的關鍵
最近雲南陸良縣鉻渣污染事件,成了一個大新聞。從國家總理、環保部副部長,到雲南省各級政府部門,都在密切關注、並且追究責任。
事件的導火線是75隻羊和1匹馬的死亡。雨後一群羊和一匹馬到一個水塘喝水,回家以後一隻接著一隻死亡,一家人就圍在羊圈邊上哭。村幹部向鎮長報告,畜牧、衛生、環保部門到現場解剖,結論是中毒。
人們回憶起來一個月前有外地車輛在這兒偷倒一種廢渣,公安局根據當時村民記下來的車牌號,查出來廢渣的來源是陸良縣化工實業有限公司。
這家化工廠也不是故意偷倒廢渣,廠家花錢僱車把廢渣運到貴州去做無害化處理。但承運者算了算每噸100元的運費,刨除油費、司機費用,便無利可圖。於是他們就找到了協議的漏洞,就是陸良化工廠在過秤裝車之後就付運費,並不需要貴州方面的回執,既然如此,何不就近找個隱蔽的地點偷偷倒完廢渣就跑?這麼干還是有利可圖的。
事發之後,陸良化工廠基本上還是承擔了責任的。把傾倒地點的鉻渣和往下30厘米的土壤全部回收;將被污染的小水庫抽乾,淤泥也要回收;毒死的羊按照每斤30元的市價,賠給農戶。
本來以為這件事就這樣了了,不料又被網民在微博上捅了出來,接下來又有媒體跟進,發現問題越查越大,一連串的污染事件都被報導了出來,一下子變成了全國關注的重大事件。
在此之前這家化工廠所在的興隆村不斷有人得癌症,已經死了十幾個。幾年時間裏村民們上告一千多次,問題也沒有解決。村民們要求做健康調查,陸良縣計控中心調查以後得出的結論是「並無異常」。
村民們說一個接著一個死於癌症,都成癌症村了,縣計控中心不承認村民提供的33人名單,只承認其中的14例,因為其它的沒有醫院的診斷。繼續跟蹤,你會發現在這個污染事件中不容易找到明顯的惡人。
村支書常小喬也不是那種和不法廠商勾結的腐敗分子,他早就知道這家化工廠的廢渣有毒,一直反對建廠,最後副縣長說這是支柱產業,同意也得同意,不同意也得同意。後來常小喬和反對建廠的村民們站在一起,不是在公路上靜坐,就是在廠門口挖溝,鬧得鎮黨委摘了他的烏紗帽。
陸良化工廠也不像是惡霸,每年都要拿出些錢來幫助村子裡解決問題。村裡要辦黨校,廠裡支援了3萬塊錢;村裡自來水管網進行改造,化工廠出了10萬塊錢;村小學年久失修,成了危房,化工廠捐了50萬塊錢;看見村子裡的孩子們的書包破破爛爛,2010年又出了2萬塊錢,給學生捐了書包。
最近的一次是今年大旱,村民們想要把村裡的廟翻修了,向神祈雨,廠裡又捐了15萬塊錢。看上去至少化工廠沒有要毒害村民的惡意,那麼為什麼會有大量有毒鉻渣堆放?
廠方解釋,從1988年建廠鉻渣就一直堆在這個位置;現在看鉻渣堆在南盤江邊肯定是不對的,但是當時縣裡連環保局還沒有呢,並沒有環保的概念,這話也不是沒有一點道理。現在作為亡羊補牢之策,廠方拿出了一系列善後處理方案;司法部門也迅速地介入,調查取證,很快就抓了八個人,二個取保候審、六個依法逮捕。
這次雲南鉻渣事件引起了廣泛的關注,媒體上討論了種種問題,甚至也提到了體制問題,但似乎還不夠,我來補充一個被習慣性忽略了的最要緊的問題、就是新聞自由。如果不是網路上有限的自由引發了媒體報導,事情不會得到今天這樣的處理。不要忘了在此之前興隆村通過各種渠道,上告了一千多次。
結論很簡單,而且不深奧,有新聞自由,就有免受污染的自由,就有普世價值中我們所應當享有的一切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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