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中的心理撫養

犯罪心理學專家李玫瑾日前在南寧稱,在一些刑事案件中,較多犯罪嫌疑人的作案動機與其幼年心理有密切關係。她建議,父母在家庭教育中應注重對子女的心理撫養,培養兒童健康心理。

李玫瑾介紹,從心理學的角度講,人的心理髮展具有順序性,行為問題表現有滯後性。大部分成年人的極端行為都可以追溯到其某種早期心理經歷,人的心理問題則與其6歲之前的教育有很大關係。

李玫瑾建議,父母在孩子3歲前主要實施情感撫養,4—6歲實施性格撫養,要學會在孩子6歲前對其說「不」。李玫瑾說,人的性格形成期是0—11歲,定型期是12—17歲。她說,在培養孩子性格的過程中,父母要克制其任性,防止其壓抑,抵制其衝動,避免其自私和嬌氣。

針對目前一些大學生因生活挫折而自殺的事件,李玫瑾認為,這是當前部分青年缺乏意志力的表現。在兒童幼兒期,父母應在心理撫養中重視意志的培養,可通過長跑、游泳等體育訓練磨煉兒童的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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