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學」、「失管」、「失控」、「失教」被人們稱為「四失」青少年,「四失」青少年中犯罪比例居高不下。一份調查資料顯示,青少年犯罪佔大連治安案件15%左右,佔刑事案件總數30%。
記者是在派出所裡見到張蘭(化名)的,不到14週歲的張蘭身材瘦削、長相甜美,在和警察、記者的聊天過程中,張蘭多半是抿著嘴一聲不吭,她的媽媽一直在哭泣。
張蘭的脖子上有一個清晰可辨的吻痕,「你們說說這個孩子,我該怎麼教育她,什麼是廉恥她都不知道了。看看脖子上的痕跡,不知道是哪個不要臉的親的。 」張蘭媽媽的情緒有些失控。「我不知道廉恥怎麼了,我現在不用你養活,我自己賺錢有錯嗎? 」張蘭臉色鐵青地責問母親。(2011,8,12「東北新聞網」《大連13歲少女迪吧賣淫斥母親:不用你養活有錯嗎?》)
相信所有人聽到那位年僅13歲就在賣淫的少女,而且理直氣壯的斥責母親「我不知道廉恥怎麼了,我現在不用你養活,我自己賺錢有錯嗎」時,一定會目瞪口呆。但如果我們能看一下下列存在的種種問題,張華的理直氣壯難道就沒有理由?
父母難道沒有責任?在青少年犯罪中,單親孩子所佔的比重不輕。為啥?父母從情感糾葛開始一直到離婚之後,早就將孩子撇在了一旁。生而不管,生而無教,這是一個讓人沈重的現實。張華責問母親的那句「到底回不回家了?你還有沒有完?從小到大你記不記得都給過我什麼?你還有資格說我嗎?」,不極具代表性?
學校難道沒有責任?按理,已經是單親家庭的孩子,學校就得與一般學生的管理不一樣,因為他(她)們自小開始,心理已經不同程度的被扭曲。但學校做到實際意義上的管了嗎?不然何來「從2010年年底開始,張蘭開始曠課並階段性失蹤,……張蘭也就在家呆幾天,然後再次曠課、失蹤」?
社會難道沒有責任?所有滋生賣淫嫖娼的娛樂場所,應該無一不在社區的地域構架之內。凡賣淫嫖娼發生的地方,人員進出必然發生異常。而在青少年犯罪中,違法嫌疑人中大多數是失學失管的青少年學生。往往是家長、學校管不了,過早地闖蕩社會。而當這些過早闖蕩社會的青少年出現在這樣的地方,社會的「手」究竟在哪裡?
傳媒難道沒有責任?一個孩子的心理變異,不單單是家庭和學校的。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外部世界對他們的不良影響。而其中,傳媒中發出的許多不利青少年成長的「信號」,就是一個重要成因。隨處可見的色情暴力案件曝料,難道就不是其中的一個罪魁?
場所難道沒有責任?類似網吧、電游場所、KTV、迪吧、洗浴中心、洗頭按摩等場所管理不到位,某些社會醜陋現象長期存在對青少年影響危害越來越大,難道不是一個事實?
法治難道沒有責任?不少娛樂場所留容未滿十八週歲的未成年人甚至不滿十四週歲的幼女「溜冰」賣淫。有的竟打著「學生妹」的招牌來招攬嫖客。青少年便於哄騙教唆,也是不法之徒首選的原因之一,難道不是一個事實?
法律難道沒有責任?我國法律規定有空白,對容留未成年人賣淫吸毒的業主處罰過輕,處罰起不到高壓線的作用,且同時對這樣的青少年犯罪在存在處罰上的「束手無策」,難道不是一個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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