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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膽:隨議禁止新華社在臺設辦公室

 2011-08-14 20:54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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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計畫在臺北101大樓租辦公室,遭到臺灣陸委會的禁止。「在民進黨執政時期擔任陸委會主委的吳釗燮直言,新華社和中共政府的關係,是二而一的。」這是一個還算清醒的禁阻。

新華社並不是一個正派的新聞機構。在香江回歸以前,瞭解內情的人就對新華社香港分社洞若觀火:它早已逾越新聞業務的許可權,成了中(共)國政府的非正式的駐港辦事處,其職能涵蓋了相關的政務、黨務、特務(蒐集情報)和外交事務。這個新華社的「分社」,為中共拿下香港創建了「偉業」。1999年12月,國務院決定將新華社香港分社改名為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簡稱「中聯辦」),更是徹底暴露了廬山真面目。

打從馬英九上臺以來,中共對臺灣的謀略是,一面加緊部署新型攻擊導彈,一面又搞軟著陸:兩岸政黨交流,經濟互惠協定,陸資企業大舉進臺,赤色媒體拱入誤導,共軍女歌星上島唱紅歌煽情……可謂軟硬兼施,不斷滲透。現在,中國中鋼、聯想集團、天獅集團和交通銀行在臺灣都有代表處或辦公室了。故而黨國認為新華社在臺島設立辦公室正是時候。這種步步為營,得寸進尺,旁觀者看得很清楚。倘若今日的中華民國讓中共的企圖得逞,准許其在臺灣設立新華社的辦公室,那無疑是自毀防線,為共魔進一步演出統戰的拿手好戲拉開大幕,進而釀成節節敗退的後果,島內將會切實感受到亂象叢生,危機四伏,一個民主政權被顛覆的日子也可能就不遠了。屆時,說不定新華社駐臺的辦公室主任還要把小馬哥找去談話呢。好在中共的這一步被臺灣的陸委會暫時禁阻了。話說回來,新華社未能在臺設辦公室,沒有了「名份」,它照樣可以在「地下」辦公,然而畢竟是名不正、言不順,就沒法明目張膽地大干了。從這一層面考量,陸委會的禁止,實質上是對黨媒在臺做大的一種遏制。

要是兩岸在條件對等的前提下互設新聞機構的辦公室,乃至開放新聞,也就不存在什麼禁設的問題了。遺憾的是,不對等的事情太多了。先前,臺灣已經在多方面退讓了。引狼入室本來就十分危險,何況是連狼帶室一塊兒引。目下,陸委會禁止新華社在臺北設辦公室,這一著應該得到肯定。不過,僅止於此還是不夠的,對於共產邪黨,必須從總體上保持警覺,加以堅拒。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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