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許多案件的當事人在為自己討公道的過程中,有的受到公安人員的不合理對待,正義得不到伸張。有的進京上訪,反而被地方當局關進勞教所,受到虐待。
上海市居民倪天英說,今年六月,他因當地商家噪音擾民與其發生糾紛,遭到對方派來的3名年輕人毆打。上海市閔行公安分局古美派出所民警處理案件時拒絕倪天英的驗傷請求,放走了毆打他的年輕人。
倪天英說,事發當晚作筆錄的民警威脅他,再要求驗傷就要將他拘留。第二天,他又被威脅寫下保證書,保證放棄要求商家作出傷害賠償,不要求派出所處理此事。
美國之音記者聯繫了上海古美派出所,對方表示對此事並不知情。
倪天英說,由於身體愈加不適,事發10天後去上海第六醫院看病,X光攝片診斷為,左側第9到11根肋骨骨折。倪天英立即打110報案,要求古美派出所立案處理,但是遭到拒絕。雖然警方答應7月約糾紛雙方見面調解,但是最終不予理會。
倪天英與母親寫信向上海市副市長申訴,但是經過公文手續,案子又交給閔行公安分局處理。倪天英被分局帶到司法部司法研究所作傷害程度鑑定,但鑑定結果卻是 「無法判斷骨折是否於6月20日形成」。倪天英懷疑,處理此事的警察從中作梗,迫使鑑定中心出具了對他不利的鑑定結果。倪天英說,鑑定時警察不讓他的家屬陪同,警察自己卻參與其中。
倪天英說:「他說只有你本人可以進司法鑑定中心的鑑定室,我們警察都不能接觸法醫的。結果我看到很多家屬都進去了,這是第一點;第二點,我在裡面呆了5分鐘不到就把我趕出來了,但是這個警察,在裡面呆了前後有一個半小時。」
倪天英要求查出並追究出事之後不讓他驗傷的警察,還要追究凶手的法律責任並要求賠償。
就在上海居民倪天英被打的同時,東北遼寧丹東居民姜家文也因為自己人權受到侵犯而多次被勞教。在中國,勞教是不經過司法機關而直接由公安局剝奪公民的自由並強迫勞動的一種懲罰。
和姜家文一同上訪的遼寧居民劉純寶說,姜家文在2001年被當地汽車修配廠的廠長打成重傷,當地公安分局處理不當,姜家文不滿法院判決,多次上訪,卻給自己招來「擾亂公共秩序」、「襲擊警察」等罪名,今年已經是第四次進了勞教所。
劉純寶向美國之音描述了勞教所裡面的情況:「就給你一個鐵籠子。換句話說,就是一個裝狗的籠子,讓你站也站不起來,躺也躺不下,讓人在裡面活受罪,在裡面趴著,就這麼制裁你。勞教所裡面的管教親口跟我說,你在外面不聽話,就給你送這裡;你在這裡不聽話,就給你送鐵籠子裡。這就是現在政府的這個邏輯。 」
劉純寶說,姜家文是60多歲的人,根本打不過警察,那些罪名只是藉口。劉純寶認為,上訪已經不可能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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