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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權=尋釁滋事 北京司法決意維穩

 2011-08-02 22:44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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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北京市司法當局在正式起訴著名維權人士王荔蕻時再次將罪名修改。辯護律師和維權人士說,以「尋釁滋事罪」起訴王荔蕻表明當局決心要以維穩為名壓制維權人士。

北京市朝陽區檢察院兩個星期前已經決定正式起訴近些年來活躍在中國各地維權事件第一線的北京著名維權人士王荔蕻女士,但是當她的兩名辯護律師星期一到朝陽區法院領取起訴書時驚訝地發現,當局對她的指控又變回「尋釁滋事罪」。

今年三月二十一號,警方曾以「尋釁滋事罪」將王荔蕻刑事拘留,但是一個月後又以「聚眾擾亂交通秩序罪」將她正式逮捕。

*韓一村:尋釁滋事罪像口袋 什麼都往裡裝*

王荔蕻的兩名辯護律師之一、北京著名律師韓一村說,當局將她的罪名改回「尋釁滋事罪」顯示他們在拘押當事人四個月後仍然找不到足夠證據起訴她「聚眾擾亂交通秩序」,因此決定以籠統的和莫須有的「尋釁滋事罪」起訴她。

韓一村說:「我分析,聚眾擾亂交通秩序罪,從證據上說,是嚴重不足,證據不充分。而刑法規定的尋釁滋事罪規定地籠統,寬泛。它猶如一個口袋,是或不是,它都可以往裡裝。」

中國刑法第293條規定,故意毆打他人,追逐、攔截和辱罵他人,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以及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情節嚴重者可以被處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去年四月,福建省福州市一家法院開庭審理「福建三網友案「時,北京維權人士王荔蕻與來自全國各地的一些維權人士前往福州市到法庭外聲援為當地一位弱勢婦女維權的那三名網友,被當局指責擾亂公共秩序。王荔蕻還積極參與「鄧玉嬌事件」和「三聚氰胺毒奶事件」的維權和援助活動,被人們譽為善良勇敢的王大姐。

*辯護律師預計王荔蕻會遭政治審判*

辯護律師韓一村說,法院對王荔蕻的刑事審判很可能被淪為對她的政治審判。

韓一村說:「在中國,某些人、某些勢力,它怕老百姓、怕公民起來,對它的工作進行批評,進行監督,進行揭露。王大姐在2010年4月16日和其它一些網友二、三十人在福州法院門口舉行抗議活動,他們視為洪水猛獸。他們覺得,老百姓走上街頭抗議可能影響他們的利益。他們可能基於政治上的高度來處理這件事情。」

三聚氰胺毒奶受害者家長趙連海因率領其它受害者家長維權去年被北京市大興區法院判處兩年半有期徒刑,引發公眾輿論的譴責。法院當時也是以「尋釁滋事罪」將他定罪。

*趙連海:當局抓王荔蕻 殺一儆百*

趙連海對美國之音說,朝陽區檢察院以「尋釁滋事罪」起訴王荔蕻,目的也是借維護社會穩定為名打壓維權行動。

趙連海說:「現在很多維權人士都被這個尋釁滋事罪給扣上帽子。它可以把各種事情都放到尋釁滋事的罪名裡面。他們的目的有很多。第一,儘可能減少批評官方的聲音。再一個目的就是他們想殺一儆百。」

在公眾輿論的廣泛支持下,趙連海在被判刑一個多月後以保外就醫的名義被釋放到家中,但迄今仍然失去行動自由。他最近在網上發起聲援王荔蕻的簽名活動,表示在面對社會不公時不能沉默,否則更多的人會遭受同樣待遇。

北京市朝陽區法院最快會在這個月開庭審判王荔蕻。辯護律師韓一村對法庭公平公正審判當事人不感到樂觀。他說,根據中國的刑事訴訟法和律師法的規定,當案件進入庭審階段後,法院應當向辯護律師提供案件所有相關資料,但是朝陽區法院拒絕為他複製警方向法院提供的視頻資料。

迄今為止,北京市朝陽區檢察院和法院沒有人願意就王荔蕻案件對外作出評論。

来源:美國之音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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