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的生日很快就要到了,和往年一樣,我竭盡全力地尋找好的禮物創意。
通常我會買些我認為他會喜歡的東西來給他一個驚喜(比如新襯衫、一條皮帶或一塊手錶)。在以往的大部分時間裏,我的表現都不錯,但也有失手的時候,例如去年給他買的T恤就不是很適合他。而我丈夫送給我的驚喜有時候也是這樣,出發點非常好,但不是很實用。(例如,去年他送給我的Kindle我幾乎沒怎麼碰過;我從圖書館借閱免費書藉以及閱讀訂購雜誌的習慣實在是太根深蒂固了。)
根據最新的研究,我發現一直以來我們在送禮方面都做錯了。據《紐約時報》(New York Times)的大衛·布魯克斯(David Brooks)報導,《實驗社會心理學雜誌》(Journal of Experimental Social Psychology)上發表的一項研究發現,如果收禮物的人得到的是他們明確要求的禮物,他們會更加高興。(他們也會對現金禮物感到滿意,這是一種相當保險的禮物,儘管不是那麼浪漫。)布魯克斯寫道,送禮物的人認為對方喜歡驚喜,但收禮物的人只想得到他們想要的東西。
這種直截了當的方式的另一個優點是效率大大提高了,不用費心思去猜測,不需要什麼創意,不必歷盡波折地只為尋找正中對方下懷的東西(儘管付出了所有這些努力,最終找到的卻往往根本不是對方想要的東西。)
換句話說,開口詢問一下對方也許更好。於是我就這麼做了。答案是:太陽鏡。生日快樂!
讀者們,你們是想要驚喜還是想要自己明確要求的禮物呢?當你們滿懷期待地收到某件禮物時是否曾經感到失望呢?哪些意外的禮物令你大喜過望?又有哪些是敗筆呢?目前在你願望清單上的禮物有哪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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