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最高人民法院今天證實,被指涉嫌受賄、貪污的原杭州市副市長許邁永、原蘇州市副市長姜人傑,依法核準死刑,並已在上午執行死刑。
根據香港中通社報導,最高人民法院發言人孫軍工表示,這兩起案件都發生在經濟發達的地方,兩名罪犯都同樣擔任主管城市建設的機關領導,犯罪手法也同是利用自己掌握的土地審批權替自己謀取鉅額利益。
孫軍工強調,人民法院對情節特別嚴重,對社會危害極大的貪污、收賄犯罪,依法當判死刑的,堅決判死,絕不手軟。
有「許三多」(錢多、房多、女人多)之稱的杭州市副市長許邁永,在擔任杭州市西湖區區長、區委書記、杭州市副市長等職務時,利用職務之便,替14個公司單 位取得土地使用權、工程承攬等優惠政策,並以此收取賄賂,金額高達人民幣1.4億多元;此外,還侵吞國有公司開發房地產利潤人民幣5390多萬等貪污事 件。
蘇州市副市長姜人傑,也是利用利用職務之便,替5個單位在取得土地使用權等案件上謀取利益,收賄金額約人民幣1.08億元。
此外,許邁永的弟弟許志勇日前爆料說,許邁永案涉及層面更廣,有許多不能說的官場秘密;他懷疑,地方高官倉促判案,是為了殺他哥哥滅口,以免抖出更多內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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