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華走私案主嫌賴昌星的暫緩遣返申請將於21日舉行聆訊,賴的辯護律師梅塔斯(David Matas)表示,他將在聆訊中就第二次遣返前風險評估報告,提出法律上的質疑,以爭取法院同意對風險評估報告進行司法覆核,但是倘若聯邦法院法官不接受這一請求,他將不再提出上訴。
不過,梅塔斯亦表示,他有可能提請聯合國反迫害委員會等國際人權組織介入,要求加國政府不要遣返賴昌星,但也指出加國政府極有可能不理會人權組織的要求,賴昌星最快25日被遞解出境。
有報導指賴昌星已從原本關押的高貴林港北菲沙審前羈留中心移監到楓樹嶺的菲沙地區懲教中心,但賴的代表律師拉森(Darryl Larson)表示,他會盡快查證。菲沙地區懲教中心則基於隱私理由,拒絕證實賴昌星是否已轉至該中心。
賴昌星下次羈留聆訊18日將於移民難民局(IRB)舉行。他曾在14日會見媒體時抱怨拘留生活不好過,甚至被禁止打電話與外界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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