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膠州路大火 首五名被告受審(圖)
膠州路大火造成58人死亡。
上海市第二中級法院開審上海膠州路公寓樓大火案,首批五名被告分別被起訴濫用職權罪和受賄罪。
星期二(7月18日)被提訊的是原靜安區建設和交通委員會官員高偉忠、姚亞明、周建民和張權,以及上海市金山區添益建材經營部的法定代表人馮偉。
公訴方指出,張權與馮偉共同受賄72萬元人民幣,高偉忠與周建民分別受賄12萬元和12.5萬元。四人均是利用職務便利收受賄賂。
去年11月15日發生於靜安區膠州路的這起公寓樓大火共造成58人死亡、71人受傷,在中國全國引起了廣泛關注。
當局調查認定,這起火災是在大樓外牆施工期間發生,是一起因企業違規造成的責任事故。
此外,調查還發現火災暴露出有關公司虛假招標和轉包、違法分包工程,施工組織管理混亂,官方監管不力等問題。
今年3月,上海市檢察院宣布對26名相關責任人提出刑事起訴,並交由上海市第二中級法院分案審理。
上海市二中院星期三(20日)將開審上海佳藝建築裝飾工程公司經理黃佩信等11人重大責任事故罪和受賄罪一案,其他案件也將陸續開審。
中國國務院還對28人作出黨紀和政紀處分。其中,靜安區區長張仁良和副區長徐孫慶被撤職;上海市副市長瀋駿被行政記大過;上海市政府和市長韓正被要求向國務院作深刻檢查。